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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选聘数量
全省选聘150名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服务,其中,西宁市35名,海东地区60名,海西州15名,海南州10名,海北州15名,黄南州5名,玉树州10名。
二、选聘对象及服务期限
到村任职服务的选聘对象为2010年应届和毕业1-3年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原则上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和担任过学生干部的优秀高校毕业生。服务期三年,服务期满自主择业。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本次选聘由各州市地组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事)部门负责组织本地区高校毕业生报名。报名时间为8月5日-8月10日。高校毕业生原则上到生源地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高校毕业生须填写《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服务人员登记表》(一式三份)。《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服务人登记表》可到当地组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事)部门领取,也可从青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ww***.cn[点击查看] )下载。资格审查在组织报名中同时进行,由各州市地组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事)部门具体负责。
四、选聘考试
选聘笔试和面试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统一组织。笔试由省选派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服务工作管理办公室统一命题,各州市地组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事)部门统一组织考试。笔试考试成绩公布和面试工作均由各州市地负责。
笔试内容为《综合知识和能力素质测试》,时间为8月21日。考试日期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体检人选由各地根据考试情况,按1:1的比例确定。如有体检不合格人员,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选聘人员经上报审批,岗前培训后,于8月底前到岗服务。
青海省选派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服务工作管理办公室
二〇一〇年八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