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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肥西县2010年公开招聘统计工作人员实施意见》(肥人发[2010]26号)和《合肥市财政拨款事业单位补充人员考试考核实施意见》(合人发[2002]316号)文件精神,为加强我县乡镇统计队伍建设,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公开招聘6名统计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职责
1、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2、本次招聘工作由县人社局、县统计局负责组织实施。
二、招聘名额
全县共招聘乡镇(园区)统计工作人员6名。
三、报名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热爱本职工作,忠诚党的统计事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学历。
3、肥西户籍30周岁以下(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身体健康、能胜任本职工作。
四、报名程序及有关要求
(一)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2010年8月18日8:30至2010年8月22日下午5:30。
报名地点:肥西县统计局(电话:0551-8852850)。
(二)报名材料
1、历届大专以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应提供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审核后原件退还);
2、2010年大专以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应提供身份证、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书原件和复印件(审核后原件退还)。
3、报考人员还需提供肥西县常住人口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审核后,原件退还)。
4、近期正面免冠一寸照片4张
(三)报名费用
报考人员按省物价局、财政厅(皖价费[2006]226号)文件规定,按每科45元缴纳报名考试费用,本次招聘考试笔试90元/人,面试80元/人。笔试费在报名时缴纳,面试费在入围后缴纳。
(四)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报名时由县统计局进行初审。待面试前,由县人社局、县纪委(监察局)等相关部门进行资格复审,复审不合格取消面试资格。
(五)有关要求
根据省、市事业单位有关招聘文件规定,本次招聘报名考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应达到3:1,不足3:1的相应减少招聘计划数。
五、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1、笔试时间:2010年9月4日上午9:00-11:30
2、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3、笔试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统计基础知识》二科。其中《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内容包括言语理解与表达,数量关系、判断推理、资料分析等;《统计基础知识》主要包括统计基础知识及统计法和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有关内容。
(二)面试
面试人选根据招聘计划数,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面试人员,最后一名有2名以上成绩相同人员一并进入面试。
面试工作由县人社局负责组织实施,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法进行,面试题本由县人社局、统计局根据招聘岗位要要求统一命题。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确定初选人员
面试结束后,依据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按6:4的比例合成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确定初选人员,最后一名合成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再相同以学历层次高者优先;再相同以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六、录聘程序
1、根据合成成绩,按照招聘计划数1:1比例,由县统计局组织体检、考核。体检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因体检考核不合格出现缺额,按合成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2、经体检、考核合格人员,由县统计局与录取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经县人事行政部门鉴证,聘用期内享受同类人员各项待遇,实行人事代理、人事档案转入县人才市场。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期满单位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关系。录取人员一经聘用,必须严格履行聘用合同的约定。
七、录聘人员管理
录聘人员实行财政全额供给事业编制管理,由县统计局统一分配到乡镇(园区)从事统计工作。
八、组织领导
本次招聘统计工作人员在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具体工作由县人社局负责组织实施,县统计局等相关部门密切配合。
九、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考试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整个招聘工作请县纪检监察机关全程参与监督。
十、其他
1、咨询电话:县人社局0551-8841907
县统计局0551-8852850
2、举报电话:县纪委(监察局)0551-8841189
县人社局:0551-8841917
3、有关信息请登录肥西县政府网或肥西人事人才网。
肥西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二○一○年八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