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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清城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公开
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令第6号)、《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和清城区人民政府《批转〈关于对区直及街镇事业单位缺编人员实行公开招聘的实施办法〉的通知》(城区府发[2007]12号)精神,经研究同意,清城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拟向社会公开招聘下属事业单位清城区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站事业编制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根据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择优聘用。
二、招聘对象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以上临床医学专业毕业、取得妇产科执业医师资格及中级以上职称,同时具有二级以上医院五年以上妇产科临床工作经验,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下。
上述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2010年12月31日。
三、报名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二)身体健康;
(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四)具备招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
四、报名方法
(一)报名时间:2010年8月30日-2010年9月1日,每天上午08:00时-11:30时;下午14:30时-17:30时。
(二)报名地点:清城区政府办公楼3楼343室 。
联系人:胡群开、黄媚 联系电话:3939130、3939129
(三)报名要求:报考者按照公布的招考条件和要求,在清城区人民政府网(ww***.cn[点击查看])上自行下载《清城区人口计生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填写清楚,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报名。报名时,报考人员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执业医师资格证、职称证书及其他有关证明材料。考生报名时,所有证件均需要原件及复印件,还需交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同版小一寸彩色照片3张。
(四)国有单位在编在职人员报考需征得工作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并出具书面证明。
报考者提供的证件资料要真实、有效,如弄虚作假,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负责。
五、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由笔试、面试、试用和考核等程序进行。具体组织工作由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负责,区人事局负责监督。
(一)笔试
1、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将于2010年9月12日上午9时至11时30分在区政府1楼西101会议室进行。
2、笔试范围及要求
笔试范围包括基础临床医学知识、妇产科专业知识,及人口和计划生育方面的有关政策。通过笔试,从每个职位符合报名条件的应聘者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如达不到1:3的要求,则按实际参加笔试的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笔试命题委托有关机构承办,笔试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的两位数)占考生总成绩的50%,并在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政府网上公布。
(二)面试
面试地点和时间另行通知。面试成绩占考生总成绩的50%。
面试题命题委托有关机构承办。
(三)试用
根据考生考试成绩,按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2名拟聘人员进行试用。试用期为一个星期。
(四)考核
试用期满一个星期后,由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考核小组(不少于5人)对2名试用人员进行考核。考核总分采取百分制的形式进行,其中考生考试成绩占50%,考核小组考核分占50%。拟聘人员考核总分必须达到60分以上(含60分)。
六、体检
按职位数与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在区人事局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广东省公务员录用体检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组织实施。
考核、体检出现不合格人选时,按考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确定。
七、公示
拟聘人员名单在清城区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八、聘用
考生经考试、试用、考核、体检、公示合格后,办理聘用等相关手续。
九、其他
本公告由清远市清城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1、《2010年清城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
2、《2010年清城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清远市清城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
清远市清城区人事局
2010年8月13日
附表1:
2010年清城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公开招聘事业
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
职位 |
职位 代码 |
招聘 人数 |
资格 条件 |
经济 渠道 |
备注 |
清城区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站 |
01 |
2 |
见公告 |
财政 核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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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请点击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