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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上杭县广播电视事业局公开招聘下属事业单位县广播电视台工作人员5名、乡镇广播电视站工作人员8名。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以及省人事厅闽人发[2006]10号文件的有关规定,现就招聘工作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名额
1、县广播电视台:播音主持人1名、新闻记者2名、人事管理人员1名、财会人员1名;
2、乡镇广播电视站:新闻宣传类人员5名(其中:男性3人,女性2人,分别按不同职位进行招考)、工程技术类人员3名。
二、招聘条件 和对象
(一)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行为;
2、热爱广播电视事业,服从单位的工作安排,能胜任本职工作;
3、年龄要求在18周岁以上、28周岁以下(1982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研究生毕业或具有招聘职位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年龄可放宽到1980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4、身体健康(符合现行公务员考录体检标准),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并符合各职位的相关要求。
5、除播音主持人职位户籍、生源地不限外,其他职位均要求户籍在龙岩市范围内或龙岩市范围内生源的毕业人员。
(二)县广播电视台各职位相关条件要求:
1、播音主持人职位:
(1)具有全日制普通院校播音与主持或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
(2)男性,身高1.65米及以上;
(3)普通话流利,取得普通话水平一级乙等证书;
(4)有较强的语言和文字表达能力,形象端庄,上镜效果好。
2、新闻记者职位:
(1)具有全日制普通院校广播电视新闻学、新闻学、广播电视编导或汉语言文学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
(2)男性,身高1.65米及以上;
(3)有较强的语言和文字表达能力。
3、人事管理人员职位:
(1)具有全日制普通院校人力资源管理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
(2)性别不限。
4、财会人员职位:
(1) 具有全日制普通院校会计学、财务管理、会计(财务)电算化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
(2)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3)性别不限。
(三)乡镇广播电视站各职位相关条件要求:
1、新闻宣传类人员职位:
(1)具有全日制普通院校广播电视新闻学、新闻学、广播电视编导或汉语言文学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
(2)男性要求身高1.65米及以上,女性要求身高1.58米及以上;
(3)有较强的语言和文字表达能力。
2、工程技术类人员职位:
(1)具有全日制普通院校广播电视工程、(信息与)通信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
(2)性别不限。
(四)招聘对象:
凡符合以上招聘条件的未正式就业毕业生或毕业后在各地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办理人事代理人员、以及国有单位正式人员,均可报考。
现役军人、现在读的全日制高校学生、以及在公务员或事业单位人员招考中被认定为考试作弊行为且在不准参加招考的相应期限内的人员等,不得报名。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时间为2010年8月23日至9月3日,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到上杭县广播电视事业局办公室(上杭县临江镇北大路83号)报名,联系电话:0597-3130066,外地考生可从"上杭人事人才网"( ww***.cn[点击查看])下载报名登记表,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随带相关报名材料到上杭县广播电视事业局办公室报名。
(二)报考人员符合二个及以上职位招聘条件的,可同时兼报相应职位。
(三)携带材料:
应聘人员报名时必须提供以下材料:
1、身份证、高等院校毕业证书的原件、复印件。
2、未正式就业的毕业生须提供报到证(因学校及毕业生就业机构原因毕业后尚未发报到证的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并同时提交本人情况说明和承诺招聘后及时办理的书面材料)原件、复印件,在各地人才市场办理人事代理的人员须提供有效的人事代理协议书原件、复印件;国有单位正式在职人员报考的,须提供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3、"招聘对象及条件"中各职位所要求的相关材料。
4、近期一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3张。
5、填报《上杭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1份(兼报职位人员须在"应聘职位"栏中注明所兼报的职位名称)。
(三)加分申报:
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加分条件的人员(详见上杭县人事局杭人综[2008]19号《关于规范我县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加分工作的通知》),须在报考时填报《上杭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加分审核表》,并提供相关材料,由上杭县人事局审核批准,逾期不予补办。
(四)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上杭县人事局和县广播电视事业局共同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考播音主持人职位的人员,经资格审查合格的,发给《播音主持人技能测试通知书》,通过测试合格的人员由上杭县人事局核发《笔试准考证》;报考其他职位的人员,经资格审查合格的,由上杭县人事局核发《笔试准考证》。
(五)报考费用:
报考播音主持人职位参加播音主持人技能测试的人员,每人交技能测试考试费50元;参加笔试的人员,每人交笔试考务费80元;进入面试人员每人需另交面试费50元。
按闽人发〔2007〕217号文件规定,农村特困的未就业毕业生和城市低保人员免交有关考务费用和体检费用,相关费用由招聘单位承担。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供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复印件;农村特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供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扶贫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须盖提供单位的公章)。
四、考试办法
(一)考试形式:
1、根据播音主持职位的职业特点,报考播音主持岗位的人员需先参加由上杭县广播电视事业局组织的播音主持人技能测试。
2、考试分笔试、面试二部分,报考人员均须参加。
3、笔试、面试均按满分 100 分计,其中:报考播音主持职位的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报考其他职位的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二)考试时间、地点:
另行通知(以《播音主持人技能测试通知书》、《笔试准考证》和《面试通知单》为准)。
(三)考试内容:
1、播音主持人技能测试内容:聘请有关专家对报考播音主持职位的人员进行测试。主要测试适应播音主持岗位的综合素质(包括普通话水平、形象气质、上镜效果等 ) 和实际工作能力(语言和文字表达能力)。
2、笔试的科目和内容:报考县广播电视台播音主持人及新闻记者职位和报考乡镇广电站新闻宣传类职位的的笔试科目为《申论》和《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二科(内容均参照招考公务员笔试要求,各科按满分100分计,各按50%计入笔试成绩);报考其他职位的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内容参照公务员招考笔试科目)一科(按满分100分计);笔试不指定复习用书。
3、面试形式及内容参照国家公务员招考的结构面试办法进行。
(四)考试程序:
1、报考播音主持人职位的人员须先参加播音主持人技能测试,技能测试按合格、不合格评定,合格率须达到评委总人数三分之二及以上的为通过,方可参加笔试 ,播音主持人技能测试的结果不计入考试成绩。
2 、笔试:
(1)应聘人员先进行笔试,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
(2)兼报职位的人员只参加一次笔试,其成绩同时作为所兼报职位的笔试成绩。
3 、面试 :
(1)笔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含笔试卷面成绩按上述比例折算的分数和经县人事局审核认定的加分成绩,下同)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各职位招聘人数3倍的人员参加面试 (有男、女性别要求的,分别确定),相关职位进入面试最后1名若有同分数者,一并进入面试。
(2)如果相关职位笔试的参加人数不超过该职位招聘人数,报考人员的笔试卷面成绩必须达到其他职位进入面试人员最低笔试卷面成绩的80%及以上,方可进入面试。
(3)若相关职位进入参加笔试人数超过该职位招聘人数、但达不到招聘人数3倍的,参加笔试人员全部进入面试。
(4)兼报职位的人员,如果都进入所报职位的面试,则计入所报第一职位的面试名额,只参加一次面试,成绩同时作为所兼报职位的面试成绩计入考试总成绩;如果只进入其中一个职位面试,则按该职位进行面试。
(5)若相关职位进入面试人数不超过该职位的招聘人数,面试成绩必须合格方为有效。
4、相关职位如有报考人员未参加笔试或面试的,上述要求按实际参加考试的人数执行。
5、笔试、面试结束,报考人员的成绩将在"上杭人事人才网"(网址: ww***.cn[点击查看] )和上杭县人事局、上杭县广播电视局的公告栏等予以公布。
五、体检与考核
(一)体检:
1、根据考试总成绩(笔试、面试按上述比例折算,下同)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 各职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相关职位体检对象,相关职位确定体检对象最后1名若有同分数者,以笔试高分者为先。兼报职位的人员,如果同时都可确定为体检对象的,按本人所报第一职位确定为该职位的体检对象,所兼报职位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顺延确定其他体检对象。
2、体检由上杭县广播电视事业局统一组织,体检的时间和地点由上杭县广播电视事业局通知。
3、体检内容:按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上述第二条"招聘条件及对象"的相关要求进行。
4、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者,自知道体检结论起7天内本人有权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5、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6、体检中出现身体不合格者或自愿放弃者,相应职位按总成绩的排序依次递补人员。
(二)考核:
1、体检合格人员由上杭县人事局和上杭县广播电视事业局共同负责进行考核。如有考核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者,相应职位按考试总成绩的排序依次递补。
2、考核主要以查阅个人人事档案(或毕业生档案)为主,考核对象中如有人事档案(或毕业生档案)在县外的,须在接到考核通知的5个工作日内到上杭县人事局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办理调档手续,并在发出调档函后20天内将个人人事档案(或毕业生档案)按规定转到上杭县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并在该期限内提供户籍所在地县(市、区)公安机关出具的有无违法犯罪情况的证明,逾期档案及证明未送达的,视为自愿放弃考核资格。如公安机关证明有违法犯罪记录的,取消招聘资格。
六、聘用程序
1、上杭县广播电视事业局根据考试、体检、考核的结果,确定各职位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上杭人事人才网"(网址: ww***.cn[点击查看])和上杭县人事局、上杭县广播电视事业局公告栏等予以公示7天。
2、公示期满,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各职位的招聘人选,由上杭县广播电视事业局将有关材料报县人事局审批 。
3、经上杭县人事局审批同意后,招聘人选须在审批同意之日起30日内办理完有关调配手续,并按事业单位聘用制改革的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书。
4、招聘人选已和有关单位签有劳动或聘用合同的,应先解除原合同,否则不得办理聘用和调配手续,如有隐瞒,后果自负。
5、招聘人选从上杭县人事局审批同意招聘之日起30天内因本人原因未按规定办理聘用和调配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相关职位按总成绩的排序依次递补人员。
七、相关待遇
所招聘人员为我县财政核拨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由招聘单位按事业单位人员试行人员聘用制度的有关规定实行聘用制,聘用期间享受与本单位同条件人员的相同待遇。
八、其他事项
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体检、考核等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违规违纪行为的,一律按规定处理。应聘人员在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之前发现并查实有影响聘用相关问题的,取消该人员的聘用资格,相关职位按总成绩的排序依次递补人员;如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后发现并查实相关问题的,一律解除聘用合同,不再递补人员。
上杭县人事局 上杭县广播电视事业局
二0一0年八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