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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市政府同意,市人防指挥信息保障中心面向社会招聘3名工作人员。为确保工作顺利进行,根据省人事厅《关于印发〈江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 〉的通知》及我市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基本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坚持编制员额内进人,实行聘用制和人事代理制;坚持组织监督与群众监督相结合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资格与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身体健康,并能坚持参与夜晚战备值班;
5、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具备报考资格: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本市新考试录用的公务员或新考试招聘的工作人员试用期未满的;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它情形。
(二)招聘岗位及岗位条件
详见《市人防指挥信息保障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其中:年龄计算截止到2010年7月31日。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9月7日至8日8:30-18:00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文昌大道1290号)报名。报名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和近期1寸免冠照片3张,有工作单位的报考人员须携带工作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招聘岗位要求有工作经历的还须携带相关工作经历证明,经现场工作人员初审确认后,填写《抚州市2010年度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报名登记表》一式三份。
(二)资格审查
1、招聘办负责审查报考人员的资格,确定正式参考人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含试用期内)。
2、报名人数和参加笔试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原则上不得低于3:1,如报名人数和参加笔试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低于3:1,为2:1的经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可进入专业面试,但专业面试时,只有1人参加面试,面试成绩无效,取消本招聘岗位。
(三)考试
1、考试采取公共科目笔试和专业科目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试内容为招聘岗位所必备的文化知识和专业知识。
2、公共科目笔试采取闭卷形式,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由市人事考试中心统一组织实施。
3、专业科目面试由市招聘办统一组织实施。参加笔试人员全部进入面试。面试考官从市人才中心专家库、公务员录用面试考官库及用人单位中随机抽取,每个面试组一般由5名考官组成,其中主考官1名。
4、总成绩计算。公共科目笔试、专业科目面试成绩各占总成绩的50%。考生成绩在抚州人才网(ww***net[点击查看])、抚州市人民防空办公室网站(rf***.cn[点击查看])公布。
(四)体检
市招聘办根据考试总成绩(如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执行。体检工作实行责任追究制,如出现违规现象,将参照《关于公务员(机关工作人员)录用体检工作实行责任追究的意见》(抚人字[2005]21号)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因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缺额,市招聘办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递补人选。体检合格人员名单在抚州人才网(ww***net[点击查看])、抚州市人民防空办公室网站(rf***.cn[点击查看])公布。
(五)考核
考核对象为体检合格者。考核工作由市招聘办组织,用人单位具体实施,主要考核其现实表现、职业道德、敬业精神、业绩能力、工作实绩等,同时核实其资格条件。因考核不合格而出现缺额,由市招聘办根据情况决定是否递补。
(六)聘用
考核合格的人员,报市政府审批后,由用人单位办理聘用手续。
新聘人员一律实行人事代理,并实行六个月的试用期。在试用期3个月内,用人单位须对其进行身体复检(复检标准参照体检标准执行),复检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正式聘用合同。
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不得拒聘考试考核合格人员。
拟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15天未报到,经市招聘办确认,作自动放弃处理。
五、咨询与监督话
市人防办:0974-8250036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94-8222293
市纪委(监察局):0794-8282020
抚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抚州市人民防空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