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实验中学是广东省教育厅直属学校,全国知名优质品牌学校,广东省国家级示范性高中,是面向全省招生的寄宿制学校。学校高中校区位于广州市荔湾区省实路1号。
为进一步加强学生宿舍管理服务队伍建设,提高学生宿舍的管理水平,更好地帮助学生健康成长,现面向社会诚聘学生宿舍生活辅导员,招聘事宜如下。
一、招聘岗位:学生宿舍生活辅导员
二、招聘人数:4人(2男2女)
三、工作职责及要求:
1.遵纪守法,责任心强。热爱学生工作、关心学生身心健康。以住宿生宿舍为主要工作场所,负责对住宿生进行安全、卫生、健康等宣传教育,开展学生宿舍文化建设,维持住宿生的生活秩序。
2.尊重同行,服从管理。规定上班时间要求住在学生宿舍楼,负责检查督促住宿生遵守宿舍管理规定,负责指导与管理学生住校生活,帮助学生适应集体生活环境,引导学生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
3.为人热情,品行端正。协助生活指导教师做好与学校各部门、班主任、级组长及家长的沟通工作, 负责住宿学生思想和心理辅导,及时掌握学生的思想动态,引导学生健康成长及时帮助住宿生解决思想、心理、生活上的有关问题。
4.工作严谨,任劳任怨。探索学生宿舍的工作规律,经常巡视学生宿舍,每日检查学生宿舍内务卫生,定期评比上报。指导学生搞好宿舍卫生,教育学生节约用水用电,教育学生遵守《学生宿舍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配合生活指导老师积极开展文明宿舍创建活动。
四、应聘条件:
1.年龄原则上限于35岁以下,仪表端正,身体健康,性格开朗,情绪稳定,有团队精神。能适应轮值排班工作,擅于做住宿生的生活教育、管理、服务工作。
2.大专以上学历,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同时要求懂得心理学、教育学常识(心理学、社会学、公共事务管理等专业优先考虑),有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和人际沟通交往能力,热心为学生服务,能做学生的知心朋友。
3.有事业心、责任感,有一定的组织管理和应变能力。对学生宿舍工作有一定预见性,能有效防范并配合相关部门妥善处理各种突发、偶发事件,能胜任住宿管理与服务工作。
五、待遇方面:
1.本次招聘的生活辅导员为非事业编制人员。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期为一年,其中试用期两个月。合同期满经年度考核合格者,可续签。
2.工资待遇:试用期工资1500元/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正式录用起薪1800—2100元/月,每年视年度考核情况增加薪酬。
3.学校按国家有关规定为生活辅导员办理三项社会保险(养老、医疗、失业)。
六、招聘办法:(即日起开始报名,截止日期2010年9月30日)
1.有意者寄如下资料:
(1)身份证(复印件)和简历表;
(2)近期全身免冠照片一张;
(3)毕业证,能说明个人业绩的材料(复印件);
(4)通信地址及联系电话。
2.未被录取者资料恕不退回。
3.信封左下角注明应聘生活辅导员。
通信地址:广州市荔湾区省实路1号广东实验中学人事
邮政编码:510375
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020) 81508088、(020) 83889168
(0)13729898615(张主任)
二〇一〇年七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