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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广泛宣传、公开报名、严格审查资格。
2.招考教师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法,从高分到低分择优聘用;其他各招考职位直接按笔试成绩择优聘用。
3.报考公安局指挥中心服务队招考职位的考生,须首先到用人单位进行身高、视力的测试,合格后凭用人单位相关手续到市人才服务中心按正常程序报名。
4.招考职位与报名人数应满足1:3的比例,普通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教育系统所需的地理、历史、生物和卫生系统所需的影像、检验、麻醉、药剂等紧缺专业,不足1:3比例的经市招考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是否允许参加考试,若允许参加考试笔试成绩低于平均成绩不能聘用。
5.考生需根据各招考岗位学历和专业等相关条件、要求对应报名,每名考生只限报考一个岗位。
6.初中、小学招考的教师职位,按专业分类报考。考取后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选择工作岗位。
7.普通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根据专业对口直接安排录用(不占此次招考岗位名额);普通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符合招考岗位条件要求的报名者,笔试成绩加5分,普通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本科专业符合招考岗位条件要求的报名者及报考不限制专业岗位的报名者笔试成绩加3分。
8.并列取舍。教师招考职位总成绩最后一名并列者:①笔试成绩高者优先聘用;②笔试成绩也相同者学历高者优先聘用;③笔试成绩、学历层次都相同者师范类毕业生者优先聘用;④以上都相同再并列者参加二次面试。其它岗位总成绩并列者:①学历层次高者优先聘用;②学历层次也相同者一批本科优先于二批本科,二批本科优先于三批本科;③学历层次、录取批次都相同,是中共党员者优先聘用;④前几项都相同者,审阅档案材料,档案记载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当过学生干部、得奖学金多者优先聘用。
9.因体检或个人其他原因被取消聘用资格,招考职位缺位的按成绩依次递补。
五、工作程序
此次招考工作,首先在全市事业单位中进行了全面的人才需求调查,在核定编制的前提下制定招考计划。招考工作要精心策划,严密组织,严格按照工作程序开展工作,确保万无一失。
1.调查摸底。对市直各部门、各镇区所属的事业单位需求毕业生人员情况进行调查,8月20日前根据用人单位需求和实际编制情况拟定招考计划。
2.发布招考公告。从9月2日起至9月14日止通过海城广播电视台、《海城市报》等新闻媒体和海城毕业生就业信息网面向社会发布公告。公开招考岗位,公开招考对象、条件,公开招考办法和工作程序。
3.报名及资格审查。从9月6日起到9月14日止(周六、周日不休息)为应考毕业生报名登记和资格审查阶段。符合报名条件的毕业生须持毕业证(及复印件)、报到证(或鞍山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协议书)、身份证、户口本这4项证件的原件、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到市人才服务中心报名,同时接受资格审查。
4.笔试:
(1)笔试日期定为10月16日(周六),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2)考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公共基础知识》两科一张卷。以2011年人事出版社出版的公务员考试复习资料为蓝本命题,采用标准化考试,满分100分。
5.教育系统面试。招考教师职位的按招考职位数1:2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选进行面试(满分100分)。面试以模拟教学为主,具体的时间和内容另行确定。
6.教育系统计分。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7.公示。报名结束后将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报考加分者的学历专业等基本信息进行网上公示;笔试、面试结束后第一时间将入围面试、体检人员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及总成绩通过海城市毕业生就业信息网(ww***.cn[点击查看])向社会公示。各项公示期均为一周(7天),对公示期间群众反映的问题市人社局将会同市纪委、监察局进行认真调查核实和处理。
8.体检。公示期满后,市人社局将按照应试考生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参照录用国家公务员规定的体检标准到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就业前身体检查。对身体健康原因不适应招考岗位要求的取消聘用资格。
9.聘用。取得聘用资格的人员按正常程序办理聘用手续。此次招考的毕业生实行双聘制,即实行聘用制与聘任制相结合的办法进行考核管理。试用期为一年,一年期满合格后方能正式聘任。
六、严肃招考纪律
1.此次择优招考毕业生工作要实行全程阳光操作,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要自觉接受群众监督,认真处理群众的申诉和举报,并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2.此次招考将邀请市纪委、监察局进行全程监督,确保招考工作透明、公开、公平、公正。
3.笔试试卷命题与判卷将全权委托外地考试部门进行,教育系统面试将聘请外地相关人员作评委。
4.招考过程中,工作人员与应考毕业生有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要实行公务回避。
5.报名应考人员在海城市事业单位招考报名、考试、面试、体检各环节中有违规、违纪行为者,取消其报名、聘用资格,二年内不得报考。
海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0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