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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人事部第6号令《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黔人发[2006]4号)和《遵义市人事局关于印发<遵义市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新增人员试行办法>的通知》(遵市人发[2007]6号)精神,红花岗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生、园林等系统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6名。为确保本次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原则
按照德才兼备、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采取笔试、面试、体检和考核(政审)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实行公开条件、公开招聘。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忠诚党的事业。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奉献精神。
3.身体健康,符合事业单位新增人员体检录用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要求以及相关规定)。
4.年龄18周岁以上(1992年8月31日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75年9月1日以后出生)中专及以上毕业生。报考遵义市人民医院岗位,具有与报考岗位相应专业的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硕士学位者,年龄可放宽至38周岁(1972年9月1日以后出生)。
5.招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及相近专业。
6.招聘岗位所需其它条件(详见附表)。
三、招聘要求
1.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不能兼报。
2.招聘岗位数与报名人数需达到1:3的比例,否则,该招聘岗位取消。招聘岗位计划取消的,由报考该岗位的考生本人申请,经招考办同意后,可改报其它符合条件的岗位。招考办在报名结束后对取消的岗位在红花岗区人民政府网和遵义人事人才网上进行公示。
3.招聘岗位名额及具体要求(见附表)。
四、加分政策
招考中对符合下列条件的考生在笔试成绩总分中加5分(加分在按百分制折算前进行,同时符合两项及以上加分条件的,不累计加分)。具体条件如下:
⑴革命烈士、因公牺牲或见义勇为死亡受县级以上表彰的公民的子女;
⑵至2010年10月1日在红花岗区服务期满,且服务期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的西部计划志愿者、&ldquo三支一扶&rdquo计划大学生、&ldquo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rdquo大学生。
五、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10年9月19日&mdash2010年9月21日
2.报名地点:红花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计划录用调配科(海尔大道红花岗区政府行政办公楼三楼)
3.报名要求:
⑴按照公布的招考条件和要求,报考人员需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并加盖公章的户籍证明)、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在职人员持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报名。近期同底免冠1寸照片3张。
⑵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报名时还需提交以下证明材料:
①革命烈士、因公牺牲的公民的子女,需提供父(母)亲原所在单位和所在地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父(母)子关系证明及革命烈士、因公牺牲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见义勇为死亡受县级以上表彰的公民的子女,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父(母)子关系证明。
②西部志愿者需提供贵州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出具的书面证明;&ldquo三支一扶&rdquo计划大学生需提供贵州省&ldquo三支一扶&rdquo项目办公室、贵州省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办公室共同出具的书面证明;&ldquo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rdquo大学生需提供贵州省、遵义市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办公室出具的书面证明。以上证明均需注明毕业学校、派遣时间、服务单位和在县级以下单位服务时间以及年度考核情况。
③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需在报名现场填写统一格式的《加分申请表》。
5.报名费标准:100元/人
6.2010年10月12日在红花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计划录用调配科领取准考证。
五、招聘方式及程序
(一)笔试
1.时间:2010年10月16日上午9:00-11:30
2.地点:见准考证
3.内容:笔试内容为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其中综合知识占笔试成绩的20,专业知识占笔试成绩的80。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按70计入总成绩。
综合知识内容:公共基础知识和时事政治,其中公共基础知识的考试范围为:政治理论与政策、法律基础知识和职业道德等方面的基本知识。
专业知识内容:报考岗位的相关专业知识
4.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与招聘职位计划数3: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如遇某岗位进入专业技能测试(面试)的末位考生成绩并列的,同时参加专业技能测试(面试)。
(二)专业技能测试(面试)
1.时间:2010年10月23日
2.地点:见准考证
3.内容:主要考察应试者的思想政治素质、综合分析能力、专业水平、临场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
4.专业技能测试(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按30计入总成绩。
(三)体检
1.根据单位招聘岗位数,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确定体检人员。
2.体检不合格者,由本人书面申请可复查1次。
3.体检复查不合格者,从参加面试人员中按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
4.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5.总成绩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分者进入体检。
6.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执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规定执行。
(四)考核(政审)
1.考核(政审)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考生的聘用资格。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有犯罪前科和严重的违法违纪行为,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
⑶有政治、经济和其他问题。
⑷发现有其他严重疾病。
⑸不符合报考岗位的资格条件。
⑹截止到2010年11月30日,未能提供人事档案。
7)经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2.考核(审查)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从该职位进入专业技能测试(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参加体检、考核(审查),合格者予以聘用。
六、聘用方式及待遇
1.经笔试、专业技能测试(面试)、体检及考核(政审)合格的,根据招聘岗位数从高分到低分聘用,签订聘用合同,待遇按国家有关政策执行。
2.按规定确定聘用试用期,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者聘用,不合格者解聘。
七、注意事项
1.考生电话通讯要24小时畅通,以便联系。
2.考生参加笔试、专业技能测试(面试)和体检需带上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并加盖公章的户籍证明)原件。
3.笔试成绩于2010年10月18日在笔试考点和红花岗区人民政府网ww***.cn[点击查看]
4.总成绩于考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红花岗区政府办公区大厅和红花岗区人民政府网ww***.cn[点击查看]
联系电话:0852-8432219
监督电话:0852-8662655、0852-84248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