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此信息由上海卫生人才网审核并发布(查看原发布网址),应届生求职网转载该信息只是出于传递更多就业招聘信息,促进大学生就业的目的。如您对此转载信息有疑义,请与原信息发布者上海卫生人才网核实,并请同时联系本站处理该转载信息。
上海市临床检验中心隶属上海市卫生局。其前身是始建于1954年的上海市立医学化验所,是全国成立最早、影响最大的医学检验专业单位。市临检中心是上海市卫生局授权开展临床实验室质量监督、管理和服务的专业机构。
现因单位业务发展要求,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临床检测人员,从事临床实验室检测工作。
一、 招聘岗位及职数:临床实验室检测岗位,职数4名。
二、 招聘职位说明与招聘对象条件:
1. 招聘职位说明
负责日常检测工作,完成常规检测任务;负责维护所使用的仪器设备,并熟悉其性能及操作规程;按有关程序文件能开展质控、科研、评估、鉴定、培训等一系列工作。
2. 招聘对象与条件
① 具有本科以上学历,临床检验专业毕业;
② 年龄30岁以下,有上海市户籍;
③ 身体健康,适应岗位要求;
④ 有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
三、招聘办法:
1. 报名本次报名采取邮件报名方式,请将个人简历、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人员职务任职资格证书、身份证等相关材料的复印件寄至上海市临床检验中心 人事科。报名时间:2010年9月10日~2010年10月15日
2. 资格审查根据收到的报名邮件进行筛选与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对象将会收到笔试通知。
3. 笔试由上海市临床检验中心根据报名职位要求组织笔试。笔试内容主要为相关岗位的基本理论和专业知识,根据笔试分数由高到低按1:3比例排序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4. 面试面试主要测试岗位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一般采取答辩、实际操作等方式进行。
5. 身体检查按照笔试、面试成绩4:6比例,计算出总成绩,总成绩靠前者为初步录用对象,按排体检。
6. 考察由上海市临床检验中心组织考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和诚信记录。
7. 拟聘人员的确定和公示根据考核、体检、考察结果,对拟录用人员在"21世纪人才网"和卫生人才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无异议,报上海市卫生局审核通过后,再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
四、相关待遇和其他事项上述人员一经录用,其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五、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洪山路528号 邮编:200126
联系电话:68316300×1308 联系人:刘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