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贤镇人民政府城镇管理服务中心因工作需要,现面向全区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相关要求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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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 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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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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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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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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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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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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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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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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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管理(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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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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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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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40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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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日制大专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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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木工程及相关
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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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2年以上
相关工作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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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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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管理(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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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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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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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40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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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日制大专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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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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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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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中心文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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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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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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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35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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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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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文秘、行政管理及相关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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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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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违控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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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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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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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40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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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日制大专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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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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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26-40周岁指1970年10月1日-1984年9月30日期间出生;
24-35周岁指1975年10月1日-1986年9月30日期间出生。
二、招聘对象和报名条件
(一)招聘范围和对象
凡符合本次公开招聘专业及相关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二)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属于余杭区生源或余杭区户籍;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思想品行端正;
2.具有岗位要求的业务素质、相关工作经验、工作能力、学历及身体条件,能够胜任本职工作;
3.热爱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能听从指挥,执行力强;
三、招聘方法与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10年9月19日-9月21日(8:30时-17:00时)。
2、报名地点:崇贤镇人民政府党务群团办302室。咨询电话:86271809。
3、报名要求:应聘者按规定填写《报名登记表》,并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明、工作经历证明以及其他能说明本人符合报名条件的有关资料原件和复印件,本人近期一寸彩色证件照1张。
4、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镇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照招聘岗位的要求和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资格审查意见。岗位开考比例为1∶3,不足规定比例的,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人数。
(二)考试
考试分笔试、面试两个阶段,其中,服务中心文职岗位按笔试、面试成绩各5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其余岗位笔试、面试成绩分别按30%和7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1、笔试。笔试试卷为公共综合卷,主要测试应聘者胜任招聘职位应具备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方法,以及分析、解决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笔试采用闭卷方式。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每个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2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面试主要考察表达能力、对应聘职位的适应性以及对专业知识的掌握程度。
(三)考察与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每个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确定相应名额的考察对象,考察后最终确定拟录用人员,并对拟录用人员进行体检。
(四)录用
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经镇党委批准后,签订劳动合同,确立劳动关系,办理有关手续。
四、其他说明
被录用人员为机关编外用工性质,工资待遇按照机关编外用工相关工资福利待遇制度执行。
崇贤镇人民政府
二O一O年九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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