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大学新华学院是由中山大学申办、教育部批准设立的本科独立学院。学院现有两个校区,分别位于广州市天河区和与广州市黄浦区一江之隔的东莞市麻涌镇,环境优美,交通方便。因学院发展竭,诚欢迎优秀学者、高校毕业生来本院任职、任教。
一、招聘职位及条件:
(一)教学改革与科研工作岗
1.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思想政治素质好,作风正派,奉公守法,廉洁勤政。
2. 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热爱教育事业,工作踏实、耐心细致,具有吃苦耐劳和乐于奉献精神。
3. 本科以上学历,有相应的工作经验,熟悉教学计划、培养方案等教学文件及制定科研管理制度的组织工作。
4. 熟悉高校教学改革与科研工作的组织与管理:包括规章管理制度、学生科研工作和院级、省级和教育部教改与科研课题的申报、立项、培育及科研基金管理等工作。
5.身体健康。能住校。
(二)医学系行政秘书兼护理技能课带教老师
1. 护理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学士或硕士学位;
2. 遵纪守法,廉洁奉公、顾全大局,有良好的职业素养,较好的人际沟通能力。有较好的语言文字功底,擅长各类公文写作;
3. 熟悉基础护理操作,有临床工作经历者优先考虑;
4. 身心健康。要求住校。
三、薪酬待遇
本科毕业并取得学士学位每月收入不低于2500元,硕士研究生毕业每月收入不低于3000元。另外,按国家相关规定购买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住校者提供住校补贴。
四、应聘程序
1. 应聘材料:个人简历、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历学位证书、本科和研究生成绩单、外语等级考试成绩单和身份证、职称资格证书等资料的复印件。
2. 应聘方式:
请应聘者将应聘材料邮寄至:广州市天河区广汕一路721号中山大学新华学院行政人事部(邮编:510520),或电邮至zsuxh@,并注明“姓名 应聘职位”。
3.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0年9月30日。
有关应聘材料我院予以保密,恕不退还。
联系人:刘老师 陈老师
联系电话: 020-8721188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