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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州市技工学校、投资项目审计中心、环境监测站、普查中心、投资项目管理办公室等事业单位201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试行办法》(成人发[2006]11号)的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根据工作需要,经彭州市委、市政府同意,报经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备案,我市5个事业单位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及招聘人数
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6名,招聘岗位详见附件1:《彭州市事业单位201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1、人劳局下属事业单位:技工学校12名;
2、审计局下属事业单位:市政府投资项目审计中心4名;
3、环保局下属事业单位:环境监测站3名;
4、统计局下属事业单位:普查中心3名;
5、发改局下属事业单位: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公室4名。
二、应聘资格条件及岗位
(一)应聘资格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和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身体健康。
(二)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根据岗位需要确定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有其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
三、资格初审及报名
(一)报名时间:2010年10月8日至 10月14日。
(二)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
应聘人员在报名时间内登陆成都人事考试网(网址:
ww***.cn[点击查看]),选择完全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对应聘资格条件中有疑问的,可先拨打附件1公布的招聘单位电话进行咨询后再报名。
(三)报名程序
应聘人员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本公告以及《彭州市事业单位201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招聘岗位表》等信息。
1、报名注册。应聘人员须先按网络提示进行注册,并填写个人基本信息、上传照片(照片为应聘人员本人近期的免冠证件照片,文件格式为JPG或BMP格式并大于3K小于160K)。应聘人员注册并填写完个人基本信息和上传照片后1个工作日内方可报名。
2、填报信息。应聘人员如实、准确填写《彭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聘资格审查表》的各项内容,所填各项内容仅作为应聘人员参加笔试的依据,最终是否符合所报岗位应聘资格条件由招聘单位面试资格审查、考核中的复核结果最终确定。
3、资格初审。报考人员在填写《彭州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资格审查表》并提交资格初审成功的1-2个工作日后,登陆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2010年10月15日资格初审结束。
4、报名缴费。应聘人员在填写《彭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聘资格审查表》后按网络提示缴纳笔试考务费(根据四川省物价局、财政厅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笔试每科收费50元)。缴费截止时间:2010年10月16日。逾期未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5、打印准考证。应聘人员缴纳了笔试考务费后应及时登陆成都人事考试网,按网络提示打印《彭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聘资格审查表》二份,供面试资格审查时使用;并于2010年10月19日至22日凭报名时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登陆成都人事考试网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逾期未打印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报名要求:
应聘人员按照招聘公告公布的岗位、资格条件及要求报名。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
报名时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任何环节如发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四、开考比例
岗位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1∶3方可开考。达不到上述比例的,相应调减该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或取消该招聘岗位。招聘岗位调减或取消情况将于2010年10月18日通过成都人事考试网、彭州市人劳网公告。招聘岗位被取消但已缴费的报名人员,可于2010年10月22日前凭本人《居民身份证》到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地址:成都市中南大街56 号2楼,电话:86150348)退回本人笔试考务费,逾期不再受理。
五、考试时间、地点及成绩公布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总分为100分,其中笔试占60%,面试占40%。考试由彭州市主考机关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共同组织。
(一)笔试
笔试时间:2010年10月23日上午。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科目分类设置(详见附件1)。A类为公共行业类,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公共基础知识》;B类为教育教学类,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教育基础知识》。笔试内容见《彭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笔试)提纲》(附件2)。
笔试成绩按照两科成绩各占50%计算;满分为100分。
笔试时须携带本人《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
笔试成绩将于
2010年11月2日前在彭州市人劳网站(网址:ww***.cn[点击查看])上公布。对笔试成绩有疑问的应聘人员,可于2010年11月2日至4日向彭州市人事和劳动社会保障局申请查分。
(二)面试资格审查及面试
招聘单位依据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按照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数1∶3的比例和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员名单,与笔试成绩一起公布,面试资格审查和领取《面试通知书》于2010年11月8日至10日在彭州市人才服务中心(地址:彭州市天彭镇金彭东路81号行政中心广场西侧社保大楼三楼,电话:83886260)进行。面试资格审查须凭本人《准考证》、《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和《彭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聘资格审查表》,并向招聘单位交验相关证件、证明材料原件;如系在职者,须提供有人事管理权限的工作单位向招聘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的书面证明。
面试资格审查合格者方可领取《面试通知书》。逾期未参加面试资格审查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审查不合格或逾期未参加面试资格审查而产生的空额,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人员参加面试资格审查。
面试的时间、地点、方式详见《面试通知书》。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其本人签字确认。
六、体检
因进入体检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进入面试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进入体检人员。如所有进入面试人员体检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七、考核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进入考核人员,并由主考机关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对其进行考核。考核工作参照成人办发〔2004〕109号文件规定执行。
因进入考核人员本人原因导致招聘单位无法对其进行考核或考核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进入面试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进入体检和考核人员。如所有进入面试人员考核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八、公示
考核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在人劳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拟聘人员的拟聘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予聘用,如经查实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因被举报查实取消拟聘或聘用资格后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九、聘用及报到
(一)聘用人员按国家有关规定及时办理接收聘用及人事代理等手续。
(二)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工资福利待遇按现行政策规定执行。
(三)聘用人员应在彭州市人劳局规定的时限内向单位报到。未经彭州市人劳局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十、纪律和监督
招 聘单位和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凡违反人事部令第6号第三十条和考风考纪规定的,按省人事厅、省监察厅印发的《四川省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 (试行)》和人事部令第6号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等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为保证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整个过程接受彭州市纪委(监察局)、第三纪工委(监察分局)的全程监督(监督举报电话:彭州市第三纪工委028—86230960 )。
未尽事项,请拨打以下电话号码咨询。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网上报名技术支持电话:86150916;各招聘单位联系电话:详见附件1;彭州市人才服务中心电话:83886260
彭州市人事和劳动社会保障局
二○一○年九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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