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经连平县人事局批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女播音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普通话女播音员1名。
二、招聘的资格条件应聘人员须具备《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府令第139号)规定的基本条件和以下资格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
2、热爱广电事业,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敬业精神;
3、年龄18至25周岁(即1985年10月31日至1992年10月31日期间出生),身高1.60m以上;
4、身体健康,五官端正,镜头形象好;
5、具有全日制播音、主持专业大专以上学历,或播音、主持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并领取得学士学位);
6、普通话水平达到一级乙等以上;
7、在同等情况下,有从事过播音主持工作的优先。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正在被劳动教养的人员,以及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
三、报名时间和形式1、报名时间:2010年11月11日至11月13日。
2、报名地点:连平县广播电视台
来源:.com
3、报名材料:报考人员填写《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交县广播电视台。报考人员报名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①、《报名表》上需粘贴近期二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并另提交二张同样的照片;
②、报名时需提供新版二代内地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普通话等级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报名表》填写应当真实、准确。
四、考试的办法和范围对所有报名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后,电话通知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到县广播电视台打印笔试准考证。
1、笔试时间:2010年11月19日上午9:00—11:00。
笔试成绩采取百分制,合格分数为60分,依成绩高低按招聘职位1:3的比例进入面试。笔试采取闭卷形式,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及播音专业知识,笔试不指定复习用书。
2、面试
①、面试人选的确定。原则上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根据职位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招聘职位上通过合格分数线的人数达不到1:3时,对已过合格分数线人员进行面试。面试前,县广电台负责报考资格复审,认真核对所有参加面试考生的身份证件原件、准考证、《报名表》、学历证明以及其他相关材料。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取消该考生面试资格。
②、面试的组织工作。面试工作由县广电台负责实施,以面试者的形象气质、普通话水平为主要内容,以百分制计分。面试成绩达到60分以上的方可进入镜试程序。
③、面试的监督。组织面试时,应当邀请相关的纪检监督部门人员进行监督,以保证面试工作的公平公正。
3、镜试
镜试工作由县广电台负责组织实施,以上镜仪态形象、播音音准音质、语言表达能力、语言组织能力、现场应变能力及综合素质等为主要内容,以百分制计分。
镜试结束后,考试总成绩按下列公式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30﹪+镜试成绩×30﹪。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由县人事局划定。
五、体检和考察从参加笔试、面试、镜试的应聘人员中,依总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岗位数1:3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参照录用公务员的体检标准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若体检不合格,按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替补人选。体检合格后,通过到拟聘人员的原工作单位、户口所在地走访或调阅个人档案等形式进行考察。
六、确定拟聘人员和公示根据笔试、面试、镜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在连平县政府网站上对拟聘人员进行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将在3个工作日内进行复审。
来源:.com 七、聘用和待遇公示期满后按照有关程序办理相关手续。聘用人员为连平县事业单位编制内人员,执行连平县事业单位工资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