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司法警察14名(限男性)。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考试、考核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二、招聘条件
(一)积极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较高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良好。
(二)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热爱司法警察工作,服从领导,听从指挥。
(三)年龄在20周岁至25周岁之间(1985年6月30日至1990年6月30日间出生),男性,身高1.70米以上,双眼裸视4.8以上。
(四)桓台县常住户口,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三、录用办法
通过理论考试、体能测试、面试等程序择优录取。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10年11月1日至2010年11月8日。
报名地点:县人力资源市场2楼淄博少海劳务有限公司。
报名时应提交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户籍证明(退伍军人带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三张,报名费80元。
(二)资格审查及准考证发放
依据招聘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者,于2010年11月10日前,到淄博少海劳务有限公司领取准考证。
(三)理论考试
考试时间:2010年11月13日上午9:00至10:30。
考试内容:党的基本知识、时事政治、国家法律法规及司法警察相关业务知识。
(四)体能测试
测试时间:2010年11月13日下午2:00。
测试项目:1500米、引体向上、立定跳远。
(五)面试
面试采取现场提问方式。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考务费70元。
面试结束后,按理论考试成绩占30%、体能测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3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考生的总成绩(理论考试成绩、体能测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根据招聘人数和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进入体检、政审范围的人员。总成绩相同的,以公安院校毕业生和武警及特警部队退役人员优先;其次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六)体检
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最新标准规定执行。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依次递补。
(七)政审
体检合格者参加政审。因政审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依次递补。
(八)录用
根据考试总成绩和体检、政审的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网上公示),公示期满后,对没问题的办理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聘用人员在试用期内接受岗前培训,试用期满经培训合格的,正式予以聘用,由淄博少海劳务有限公司与聘用人员签订用工合同,合同期限为2年。
五、基本待遇
试用期工资760元/月;试用期满合格后正式聘用的,工资1200元/月,交纳"五险"(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配发制式服装。
六、招聘纪律
严格考试招聘纪律,整个招聘过程由县纪检监察部门监督,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县纪检委派专人参与,确保公开公正。
监督电话:8180101
联系电话:8263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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