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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建筑设计研究院系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属的国有事业单位,是国内具有良好社会声誉的综合性建筑设计与咨询机构,单位坐落于风景优美的杭州市西子湖畔。我院经过50多年的不断改革与实践,现已成为中国勘察设计单位综合实力百强之一,浙江省勘察设计单位综合实力十强之首,2003年被国内著名评审机构评为全国建筑设计行业十强设计院,在全国,尤其在华东地区具有较强的竞争优势。我院实行事业单位企业化管理,综合实力强,现有在职职工近500人,其中国家工程设计大师2名,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3名,浙江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2名,省151人才第二、三层次入选人员13名,一级注册建筑师80名,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81名,其它各类注册人员90余名;教授级高工40名,高级工程师123名,工程师180余名。
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浙江省建筑设计研究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31人。具体招聘岗位、人数、资格条件见《浙江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招聘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程序及办法
1、报名时间:
2、报名地点及方式:应聘者可通过邮递特快、现场投递和网上邮件(ziad2011@)等方式于规定报名时间内将报名所需材料递交我院人事部(邮递特快以邮戳时间为准)。
3、报名所需递交材料清单:
① 个人简历;
② 能反映个人能力和水平的个人作品、项目材料、论文报告;
③ 学历、学位证书(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凭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复印件;
④ 所有考生必须提供各学历阶段学业成绩单(需加盖学校公章);
⑤ 各相关获奖荣誉证书复印件;
⑥ 职称证书、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等相关资格证书复印件(如果有);
⑦ 尽可能提供学校及推荐人的推荐材料;
上述报名材料建议以电子版、扫描件形式打包发送至指定邮箱,也可直接投递。缺少上述材料者,原则上不得参加笔试和面试。
★特别注意: 1.若是以电子邮件形式报名的,报名材料名称和邮件主题必须明确改写成“应聘专业 姓名 毕业院校 专业 学历 2011应届生(或社会人员)”;2.报名材料必须打包成一个压缩文件以附件形式发送到上述指定邮箱;3.在邮件内容处简要写明个人经历及联系方式。否则可视作报名无效。
4、资格审查和确定参加考试人员。应聘者的简历及其他报名材料,经相关专家测评阅审后,审查符合报考资格的,按测评分数高低确定参加笔试人员。并于报名结束后十天左右,在浙江省建筑设计研究院网站(ww***com[点击查看])“最新消息”栏目上公布参加笔试人员名单及考试安排。
5、测评与考试。
测评:报名材料测评分数满分100分,由个人简历和实践经历20分(材料①③②⑥)、专业学习研究能力40分(材料④③②⑥)、个人作品项目业绩40分(材料②①⑤⑦)等三个评分项目组成。测评分占个人总成绩20%。
笔试:学科专家命题,以考察应聘者专业素质和相关业务能力;满分100分,占总成绩40%。
面试:面试成绩100分,占总成绩40%。面试合格线为60分,不合格者,不能列为体检、考察对象。
个人总成绩=测评分×20% 笔试成绩×40% 面试成绩×40%
6、体检、考察
面试结束后,按个人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相等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资格。
对体检合格者进行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的考察。考察结果作为是否录用的依据。2011年应届毕业生如被拟定为聘用对象,但不能按期完成学业、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则可取消聘用资格。体检和考核环节中如有不合格或主动放弃体检考核资格者,在入围人员中可以依次递补。
7、公示
对拟聘用人员在浙江省建筑设计研究院网站公示7天。公示结束后,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8、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复印件,所提供的有关资料或个人信息有弄虚作假行为的,或以其它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等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将视情取消考试和应聘资格。对已聘人员,一经查实,予以清退。
三、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浙江省杭州市安吉路18号浙江省建筑设计研究院人事部
联 系 人:郑碧峰 电子邮箱:ziad2011@
邮编:310006 单位网站:ww***.cn[点击查看]
联系电话:0571-85050010;85154055
传真:0571-85151540
附件:
1、浙江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招聘计划表
2、我国高等学校建筑学专业通过评估学校
浙江省建筑设计研究院 浙江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招聘计划表 招聘岗位 职数 学历 专业 其他要求 建筑设计 13 本科及以上 建筑专业。要求本科阶段专业为建筑学,研究生方向为建筑设计及其理论。 我国高等学校建筑学专业通过评估学校(截止2010年5月)以及留学归国人员。若是往届生,必须同时满足具有在工程设计行业甲级及以上设计院从业经验。(详见附件2) 规划设计 3 本科及以上 规划设计专业。若是本科生,要求为规划设计专业。若是研究生,要求本科或研究生阶段专业为规划设计或建筑专业。 清华大学、同济大学、天津大学、东南大学、重庆大学、华南理工大学、华中科技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西安建筑科技大学、浙江大学、湖南大学、武汉大学、南京大学以及留学归国人员。若是往届生,必须同时满足具有在工程设计行业甲级及以上设计院从业经验。 结构 工程 9 硕研及以上 结构专业。要求本科阶段专业为建筑工程或工业与民用建筑,研究生方向为结构工程(钢砼结构、抗震、结构分析、钢结构和空间结构)。 清华大学、浙江大学、同济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东南大学、天津大学、湖南大学、重庆大学、西安建筑科技大学、河海大学、华南理工大学、大连理工大学以及留学归国人员。若是往届生,必须同时满足在工程设计行业甲级及以上设计院2年以上从业经验。 建筑给排水设计 3 本科及以上 要求本科阶段为建筑给排水专业。研究生阶段为相关专业。 “ 电气设计 1 本科及以上 相关专业。 浙江大学、同济大学、重庆大学、东南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华中科技大学、上海交通大学、西安交通大学、天津大学以及留学归国人员。 暖通设计 2 本科及以上 相关专业。 “
二〇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