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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岗位:集团总部法务总处实习生(实习后经双向选择签订就业协议)
对象要求:
1、国内法学名校招募优秀法学硕士毕业生(2011年毕业)
2、实习生源限定四川、重庆、山东、山西、河南、江苏、湖北等
实习说明:为使有意愿就业选择富士康的学生更加深刻了解富士康,拟邀请目标人选至集团总部法务总处短暂实习。
实 习 期:
1、暂定2个月(2010/12/1始,如有同学寒假期间希望继续实习者,欢迎)
2、实习包食宿,发实习津贴RMB2200元/月
未来就业地点:上开厂区
基本条件
(1)法学硕士(本科、及研究生阶段皆读法学)
(2)通过大陆司法考试
(3)英语或日语语言能力强(培养成涉外法务人才)
(4)个性活泼,有较强人际关係协调处理能力,在学期间担任过学生干部者尤佳(为自己合作的律所储备人才)
应聘方式:有意愿者将简历发送至:mingliu@
附件:1、实习协议
2、集团2011届菁干班岗位需求提报表-本科硕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