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航空有限公司成立于1985年,是中国国内第一家多元投资商业化运营的航空公司。上航现拥有以波音为主的先进机队,各类飞机达77架,并拥有完善的国内、外航线网络。先后荣获中国企业500强、全国用户满意企业、全国民航用户满意度优质奖等殊荣。
2010年1月28日,以东航换股吸收合并上航的联合重组顺利完成,上航成为新东航的全资子公司。上航将在新东航领导下,更好地推动上海航空枢纽港建设,更好地服务于国家的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
为适应公司的快速发展,上海航空有限公司将在2011年应届大学毕业生中招收30名飞行学员。
招收对象
1、 报考学生必须是2011年应届全日制大学本科毕业生(男性),年龄25周岁以下。
2、 报考学生必须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志愿从事祖国民航事业。
招收条件
1、 报考学生必须符合《民用航空招收飞行学生体格检查鉴定管理办法》(民航发〔2007〕37号),身高170-185厘米;体重符合民航招收飞行员体重指数标准;双眼任何一只眼睛裸视力(按C字视力表)不低于0.3。本人及家族无精神病史。
2、 报考学生必须符合《民用航空背景调查规定》(民航发[2007]117号)。
3、 报考学生毕业时必须获得大学本科毕业证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达425分(含)以上,在校期间未受过刑事、行政处罚和纪律处分。
学习与待遇
1、 身体及政审合格的考生毕业后需与上海航空有限公司签订培训协议,并被送往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飞行学院进行为期一年的飞行基础理论学习。飞行基础理论学习合格,并通过国外航校面试,将被送往国外飞行学院进行养成训练,取得相关飞机驾驶执照后,回上海航空有限公司从事飞行员工作,享受飞行员工资待遇及其它福利,实行劳动合同制。
2、学员在学习期间必须遵守各项规定和要求,培训费用由上航支付,其它费用自理。
报考办法
1、 江苏地区高校报名及初检安排:
(1) 时间:2011年11月28日上午9:00-下午16:00。
(2) 地址:南京市中山门外苜蓿园大街33号,南京丽锦花园酒店2楼水仙厅。
(3) 请参加初检的学生带近期免冠一寸彩色报名照片1张及本人学生证、身份证。
(4) 报名及初检不收费,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2、 具体日程请浏览上海航空有限公司招聘网站()。
单位名称:上海航空有限公司人事部招飞办 地 址:上海市江宁路212号17楼
联系电话:(021)62558888转招飞办 传 真:(021)625516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