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此信息由重庆文理学院审核并发布(查看原发布网址),应届生求职网转载该信息只是出于传递更多就业招聘信息,促进大学生就业的目的。如您对此转载信息有疑义,请与原信息发布者重庆文理学院核实,并请同时联系本站处理该转载信息。
云阳县公开招聘2011年 全日制应届本科及以上毕业生简章 根据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将公开招聘2011年全日制应届本科及以上毕业生的有关事宜公布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数量 (一)招聘对象:2011年上期全日制应届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二)招聘学科及数量:语文11人,数学18人,英语12人,物理10人,化学4人,历史6人,地理9人,政治7人,生物7人,音乐2人,舞蹈1人,体育2人,美术1人,计算机1人,职业教育8人,特殊教育1人。共计100人。 二、招聘原则及方式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三、招聘条件 (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党的基本路线;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品学兼优;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身体健康,仪态端庄,语言流畅,思维敏捷,学业成绩优秀,综合素质强; (三)所学专业与报考学科相同或相近; (四)2011年8月20日以前必须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和毕业证书; (五)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予招聘。 四、招聘办法 (一)教育部直属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的招聘办法。 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南大学等教育部直属高校,其应届本科毕业生以引进人才的方式进行招聘。由招聘领导小组根据学校初选和专家组面试的成绩确定拟招聘人选,体检合格的签订招聘协议。到应聘学校正式报到后办理相关人事手续,享受国家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相应待遇。参加招聘时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证明、自荐书和近期体检合格证明。 (二)其他大学应届本科毕业生的招聘办法。 (1)初选。由用人学校按照设定的学科及指标,根据毕业生的自荐材料,对毕业生进行资格审查和初选,提出进入面试的人选名单。招聘指标与进入面试人选数量的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1:3,不超过1:5。考生须凭所在院校出具的2011年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证明和本人自荐书在指定的地点参加初选,初选时须凭身份证原件进场并交验本人近期照片1张(在背面写好自己的姓名、专业及毕业学校)。 (2)面试。面试采取上课及答辩的方式进行,分值100分,时间在20分钟以内。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笔试。 (3)笔试。面试合格人员全部进入笔试。笔试为闭卷考试,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笔试分值为100分,其中《综合基础知识》20分,专业知识8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参加面试和笔试的人员须凭身份证和准考证进场并自带必需的文具用品。 (4)总分计算办法。面试成绩的60%与笔试成绩的40%之和为考生的总成绩(面试成绩和笔试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5)体检。体检人员按照各用人学校学科招聘指标,根据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若末位有并列者,则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体检的项目、标准参照国人部发〔2005〕1号、国人厅发〔2007〕25号、人社部发〔2010〕19号等文件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招聘人选。体检时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和就业协议书1式3份。 (6)确定招聘人员。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招聘人员,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 和《重庆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06]68号)规定,签订就业协议, 到应聘学校正式报到后办理相关手续,确定人事关系,享受国家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相应待遇。签订协议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学校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证明和毕业学校就业协议书。截止2011年8月20日还未取得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证书和相应教师资格证的取消招聘协议。 (三)2011年毕业的研究生采取考核方式进行选聘。 五、纪律要求 此项工作在云阳县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纪检监察全程监督,严格人事纪律。报考人员及有关院校应提供真实准确的证件材料,并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法律责任。对弄虚作假、欺骗组织者,经查实,取消其资格。保持信息畅通,对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和参加考试考核的考生,一律视为自动弃权,后果自负。考生应注意安全,严防安全事故发生,一切安全事故均由考生自负。 六、日程安排 因时间有限,不能到每所院校现场组织招聘工作,诚邀其他院校的考生到三峡学院、西华师范大学、重庆师范大学参加招聘。 本简章由云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云阳县教育委员会负责解释 云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云阳县教育委员会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