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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0-11-15 |
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省直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有关具体问题的通知》(豫人社[2010]99号)规定,我厅直属事业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7名。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招聘方案。 一、招聘范围及对象 详见附件1《河南省农业厅直属事业单位2010年集中招聘工作人员一览表》。 二、应聘人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有良好的品行; 3.热爱农业事业,有较高的理论、业务水平; 4.身体健康,符合工作岗位要求; 5.具备应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接受应聘: 1. 曾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的; 2. 曾被开除学籍的; 3. 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 有国家助学贷款违约不良信用记录的; 三、招聘工作程序 (一)公布招聘信息 本次公开招聘信息分别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农业信息网和相关招聘单位网站上发布。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和资格审查工作由各招聘单位负责组织实施,报名情况报省农业厅人事处备案。 1.报名时间:11月12日—19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5:30)。 2. 报名地点及联系电话:应聘人员直接到有关招聘单位指定地点(祥见附件2)现场报名。 3.应聘者提交的材料: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或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各种获奖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交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及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以及近期同底免冠一寸照片3张。 4.资格审查:经初审符合报名资格条件者,填写《河南省农业厅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表》(附件3每人限报考一个单位一个岗位)。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对不符合报名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三)考试(不含博士) 1.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均为100分制。笔试内容为综合知识和岗位所需的知识,主要测评应聘者是否具备岗位要求的知识水平、业务素质与工作能力。面试内容为本专业领域应知应会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以及语言表达、分析判断等方面的综合素质。招聘专业教师,面试以试讲为主,确定面试成绩。笔试由河南省农业厅统一组织,面试在河南省农业厅指导下,由用人单位实施。 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考试时间 笔试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面试时间另行通知。笔试阅卷结束后,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各招聘岗位拟录用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3.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 面试成绩×50% (四)博士面试 博士面试以答辩形式进行。基本程序:个人情况介绍;应聘博士就到岗后如何开展研究工作提出设想与思路;评委专家就其设想与思路中的有关问题提出置疑;应聘博士对评委专家提出的问题作出答辩;评委专家根据答辩情况进行打分,提出评议意见。 (五)体检 体检人员名单根据考试综合成绩(其中博士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各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试综合成绩相同时,可进行面试加试。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按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体检标准参照录用国家公务员的有关标准执行。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对其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等进行考察,并对其应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有违纪违规记录或间接接受审查以及其他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取消应聘资格。 (七)公示 拟聘用人员成绩和名单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农业信息网上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7天。 (八)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凭《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直事业单位聘用人员通知》办理相关手续,其工资待遇按河南省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四、监督 招聘工作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下进行。厅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 监督电话:省农业厅: 0371—65918828 省人社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0371—65900307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