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此信息由烟台大学审核并发布(查看原发布网址),应届生求职网转载该信息只是出于传递更多就业招聘信息,促进大学生就业的目的。如您对此转载信息有疑义,请与原信息发布者烟台大学核实,并请同时联系本站处理该转载信息。
中国人民解放军空军招收飞行学员简章 | ||||
作者: | ||||
一、空军招收飞行学员标准条件 空军飞行学员招收对象为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普通高校本科二年级男生、普通高校(军校院校)应届本科毕业男生(《空军招收飞行学员自荐条件》附后)。 二、空军招收飞行学员工作程序 空军招收飞行学员工作大体分三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预选初检。通常从每年9月份开始至12月份结束,主要包括宣传动员和组织报名(由当地招生部门和学校负责)、初步检测和确定预选对象(用时半天/人,由空军招飞部门负责)。第二阶段:全面检测。通常从次年2月份开始至5月份结束。主要包括体格检查和心理选拔(约需用时3天/人)及政治审查。第三阶段:选拔录取。按大学生、高中生分批组织实施。普通高校(军队院校)大学生,从5月底开始至6月上旬结束(约用时3天/人);高考成绩达到空军招飞参选线的高中毕业生,从6月中旬开始至7月中旬结束(约用时3天/人)。被录取的大学生于7月下旬,被录取的高中生于8月上旬,凭《录取通知书》到空军航空大学报到。空军招收飞行学员不收取任何报名和检测费用,全面检测和选拔录取期间免费安排考生食宿,报销往返路费。 三、空军航空大学简介 空军航空大学是一所以培养飞行军官为主体、飞行和航空工程专业兼容的综合性高等军事学府,是中央军委批准的“十一五”期间军队“2110工程”重点建设院校,位于吉林省长春市。先后为陆、海、空军和民航培养了数万名合格飞行员,涌现出战斗英雄王海、张积慧、刘玉堤,“海空卫士”王伟,英雄航天员杨利伟、翟志刚等一大批英雄模范人物,近300名毕业学员成长为共和国将军,学校被誉为“飞行员的摇篮”、“英雄的摇篮”、“将军的摇篮”、“航天员的摇篮”。 四、空军飞行学员待遇 飞行学员除享受军校学员待遇外,还享受航空飞行专业岗位津贴、空勤伙食、特种装具等待遇。 普通高中毕业生飞行学员首先要经过三年六个月严格的政治思想、科学文化、军事专业理论、领导管理、身体心理和跳伞等教育训练,全面打牢基础,转入为期六个月的初级教练机飞行训练,经各项考试合格后,获得大学本科学历证书,授予工学学士学位,任命为副连职飞行军官,授予空军中尉军衔;再经过一年高级教练机的实际飞行训练,达到培训要求的授予军事学学士学位,成为双学士飞行员,分配到航空兵部队任职。停飞后,根据本人素质且具备培养为地面军官条件的,转入地面军事院校学习,毕业后分配到空军部队任职。 普通高校本科二年级学生飞行学员经过为期二年的航空理论学习和初级教练机飞行训练,获得大学本科学历证书,授予工学学士学位,任命为副连职飞行军官,授予空军中尉军衔;再经过一年高级教练机的实际飞行训练,达到培训要求的授予军事学学士学位,成为双学士飞行员,分配到航空兵部队任职。因故未达到培训要求的,根据空军建设需要,充分考虑本人意愿,转入地面军事院校完成本科学业后分配到空军部队工作,也可退伍回原高校继续学习。 普通高校(军队院校)本科毕业生飞行学员进入空军航空大学后即享受军官待遇,首先进行为期六个月的基础教育训练,尔后是为期一年六个月的飞行专业训练,分别在初级教练机和高级教练机上进行,学员主要进行飞行基本驾驶技术的系统训练,达到熟练掌握飞行基本驾驶技术的水平,毕业后获得军事学学士学位,成为双学士飞行员,任命为正连职飞行军官,授予空军中尉军衔。因故在飞行院校停飞的,根据空军建设需要,并考虑本人意愿,直接分配到空军部队任职。 这就是热血青年为之魂牵梦绕、优秀学子为之拼搏奋斗、蓝 天英才为之抒写豪情的地方!高远的天空、永恒的追求,“雄鹰” 从这里丰羽振翅、飞向蓝天…… 附: 空军招收飞行学员自荐条件 一、自然条件 ㈠普通高中毕业生:男性,年龄16-19周岁(1991年9月1日后出生),2011年应届高中毕业生。 ㈡在校本科二年级学生:男性,未婚,年龄不超过22周岁(1988年7月1日后出生)。 ㈢应届本科毕业生:男性,未婚,年龄不超过24周岁(1986年7月1日后出生)。 二、身体条件 ㈠基本条件: 1.身高:在165-185cm之间。 2.体重:标准体重(kg)=身高(cm)-110,上限≤标准体重×120%,下限≥标准体重×85%。 3.血压:平静血压不超过18.4/11.7千帕(138/88毫米汞柱)。 4.视力:按空军招飞“C”字型视力表,双眼裸视力高中毕业生0.8以上,大学生1.0以上。 5.无色盲、色弱。 6、无文身、刺字。 ㈡凡有下列病史或体征者不宜报名体检: 1.身体有明显畸型,四肢残缺功能不全及步行不稳者。2.有开颅、开胸手术以及头部外伤昏迷史者。 3.经常腰腿痛或一年内骨折者。4.有慢性胃肠病或七岁后患过传染性肝炎者。 5.患过脑膜炎、脑炎、肾炎、结核病或有哮喘病史及经常咳嗽者。 6.经常头痛、头昏、失眠者。 7.家族及本人有精神病、癫痫(羊角疯)或本人有晕厥史者。8.有口吃(结巴)者。 9.有梦游症(睡眠中下床活动,事后自己不知道)或十二岁后仍有尿床现象者。 10.有耳聋,经常耳鸣或耳内流脓者。 11.乘车(船)恶心、呕吐者。 12.牙齿脱落三个以上或明显咬合不良者。13.斜视者。 14.平时戴眼镜学习,或有夜盲症者。15.角膜激光手术或角膜塑型手术者。 三、心理品质条件 ㈠对飞行有较强的兴趣和愿望。㈡心胸宽广,性格开朗。 ㈢大胆果断,意志力坚强。㈣情绪稳定,控制力强。 ㈤理解记忆等智力水平较高。㈥思维敏捷,反应灵活,四肢协调,方位判断准,模仿能力强。 四、政治条件 ㈠本人条件: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人民军队,历史清白,政治可靠,思想进步,品德优良,作风正派,忠诚、老实、守法,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决心为保卫祖国、保卫人民的和平劳动而志愿献身飞行事业。 ㈡家庭条件:父母亲或其他监护人以及与本人、家庭关系密切的亲属,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历史清楚,思想进步。 ㈢报名态度:考生自愿,家长(监护人)支持。 五、文化条件 普通高中毕业生:参加2011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外语限英语或俄语,文理科不限),且高考成绩达到空军划定的招飞录取分数线(预计接近本科二批线)。 在校本科二年级学生:必须是经过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并被录取的本科一批或二批学生,在校学习成绩优良。专升本和音、体、美专业学生不符合报名条件。 应届本科毕业生:必须是经过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并被录取的军校学员或普通高校本科一批学生,毕业时须获得所学专业学士学位。 空军招飞局济南选拔中心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山东省济南市英雄山路105号计划科邮编:250002 空军招飞网:zh***.cn[点击查看] 电子信箱:jnxbzx@ 联系电话:0531-51697487(传真)/51697488 QQ:1435385755
空军招飞检测工作具体安排 一、检测地点: 济空招飞大厦(济南市英雄山路105号),由济南火车站或长途汽车总站乘4路、35路公交车到“四季花园”站下车往南50米即到。 二、报到时间: 2010年11月29日16时前报到,所有检测项目均合格的学生预计在站时间3天左右。 三、携带证件和物品: 参检学生必须携带《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军队选拔大学生飞行学员报名推荐表》、洗漱用品、运动鞋、10张一寸免冠彩色照片。 四、路费和食宿:参检学生全部检测项目合格后,由济南选拔中心按规定(火车限硬座)予以补助并给予相应返程路费。就餐和住宿由济南选拔中心安排。 |
||||
2010-11-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