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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城市管理,维护良好市容市貌,全方位提高城市管理质量,拟再面向南平市(含县、市、区)招聘70名城市综合管理中心工作人员,从事城市管理及相关服务工作,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员类型和条件
(一)退伍军人64名,限男性,条件如下: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城市管理工作,爱岗敬业,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提供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证明);
2、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含在校期间入伍的);
3、年龄在20-28周岁之间(1982年11月2日至1990年11月1日出生);
4、五官端正,口齿清晰,身高170厘米以上,身体健康,能胜任岗位要求。
(二)公安院校毕业生(专业不限)或法律专业毕业生6名,限男性,条件如下: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城市管理工作,爱岗敬业,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提供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证明);
2、普通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3、年龄在20-28周岁之间(1982年11月2日至1990年11月1日出生);
4、五官端正,口齿清晰,身高170厘米以上,身体健康,能胜任岗位要求。
二、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间:12月1日-12月21日(正常工作日)。
(二)报名地点:南平市人才市场(南平市八一路338号汇丰大厦南楼四层,联系电话:8852732)。
(三)报名方法。
1、退伍军人需提交的材料。本人毕业证(在校入伍的,请提供学校有效证明)、身份证、户口簿、退伍证等原件及复印件1份、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无违法记录证明、一寸正面同底免冠彩照4张。
2、公安院校毕业生或法律专业毕业生需提交的材料。本人毕业证、身份证、户口簿等原件及复印件1份、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无违法记录证明、一寸正面同底免冠彩照4张。
报考人员持所需的材料到南平市人才市场现场报名,报名费80元/人。本人无法亲自来报名的,可委托亲朋好友代报并对所填写信息的真实性负责。报考人员资格审查结果于12月22日在南平人才网(ww***.cn[点击查看])发布,准考证于12月24日到南平市人才市场凭有效证件领取。
三、笔试时间、地点及内容
(一)笔试时间:2010年12月25日上午9:00至10:30。
(二)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三)笔试内容:政治基本理论、城市管理法律基础知识、职业道德等,题型全为客观题。笔试时须随带身份证、准考证和2B铅笔、橡皮擦、黑色签字笔等考试用具。
笔试成绩可在笔试结束五个工作日后,登录南平人才网查询。
四、聘用方法及待遇
(一)聘用人选确定。
1.退伍军人。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列,笔试成绩前64名的考生确定为聘用人选(如有自动放弃聘用资格,依次递补人选)。
2.公安院校毕业生或法律专业毕业生。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列,笔试成绩前6名的考生确定为聘用人选(如有自动放弃聘用资格,依次递补人选)。
在确定聘用人选时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情况,试卷前四十题得分高的考生,确定为聘用人选。经用人单位面试并体检合格后,办理正式聘用手续,体检标准参照国家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费用自理。
(二)聘用人员待遇。月薪1500-2000元之间(具体待上级批复),实行人才派遣制用工方式,统一和福建海峡人才派遣有限公司南平分公司签定《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生育保险、失业险。
(三)聘用人员日常管理。根据南平市城市建设监察支队有关规章制度执行。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南平市城市建设监察支队负责解释,联系人:曹忠、吕秀峰,联系电话:8612859
说明:笔试内容"城市管理法律基础知识",范围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福建省城市建设监察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附:南平市城市综合管理中心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南平市城市建设监察支队
二O一O年十二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