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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节地 区妇幼保健院是全区妇幼保健工作业务指导中心,集医疗、保健、教学科研、健康教育为一体。承担着九个县(市、区)妇幼保健业务及妇幼卫生项目的管理指导和培训工作任务,是公共卫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妇幼卫生工作任务艰巨,目标要求高。由于专业人员紧缺,开展工作矛盾非常突出,导致公共卫生工作受到 很大制约。为加强我院业务技术力量,补充部分紧缺专业技术人员。根据《毕节地区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实施办法》(毕署人字[2006]13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工作的需要,按照公开、平等、择优的原则,简化程序招聘紧缺专业技术人员10名。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完成,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专业及人数
招聘专业详见《紧缺专业技术人员职位表》。
二、招聘对象及报名条件
(一)招聘对象
1.未就业不在编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往届毕业生(不含委培生);
2.具有招聘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资格证及进修证明);
3.户籍不限。
(二)报名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热爱妇幼卫生事业;
4.身体健康,能胜任招聘岗位的正常工作;
5.护理专业年龄要求在30岁以下(1980年12月1日以后出生);其它职位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5年12月1日以后出生)。
三、招聘工作程序
1.制定招聘计划;
2.发布招聘信息;
3.统一报名时间、地点,并进行报名资格审查;
4.面试、体检、考核;
5.确定拟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公开发布报名信息
在新闻媒体上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0年12月12日-2011年1月12日。
2.报名地点:毕节地区妇幼保健院办公室。
3.报名须提供资料:
(1)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并加盖公章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近期免冠1寸白底彩色照片3张;
报名及资格审查工作由毕节地区妇幼保健院在统一的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经资格审查合格后方可参加面试。
五、面试
报名人员经资格审查合格后参加医院安排的面试。面试在毕节地区卫生局的监督指导下,由有关专家组成的考官组负责。内容以现场随机抽题问答为主,根据各位报考人员的作答进行现场打分。报名人员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参加下一轮的体检和考核。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
面试合格人员按照每个职位招聘人数从高到低1:1的比例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列入考核政审对象。
体检标准参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报名人员自理。
七、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核对象。考核工作由毕节地区妇幼保健院成立考核小组具体组织实施。考核政审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做到全面、客观、公正。
在考核政审中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考核政审不合格:
(一)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二)有犯罪记录或严重的违法违纪行为,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
(三)不符合招聘职位所需资格条件;
(四)其它不能聘用的情况。
八、聘用
根据面试、体检、考核政审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名单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7天。 公示无异议后,由地区妇幼保健院填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审批表》(一式四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核政审表》(一式二份)、《事业单位招聘人员花名册》(一式一份),报送毕节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有关聘用手续,签订《贵州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一式二份),并进行鉴证。
九、联系方式
毕节地区妇幼保健院办公室:0857-8253005
联系人:胡贵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