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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广州市精神病医院

(全职,发布于2010-12-14) 相关搜索
  • 工作地点:广州
  • 职位:神经外科主任医师|精神科医师
  • 信息来源:中国广州人事网
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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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精神病医院(广州市脑科医院)位于广州市珠江南岸,白鹅潭畔,始建于1898年,由美国基督教长老会教会医生嘉约翰(Dr.J.G.Kerr)创办,是中国第一间精神病专科医院,被纳入"中华之最"系列,是华南地区唯一集医、教、研、防、康复于一体的三级甲等精神病专科医院;是卫生部国家药品临床试验基地和广州医学院附属医院;同时也是中山大学、广州医学院等高等医学院校的硕士研究生培养点和华南地区各医学院校的教学医院。

    我院现有编制床位1920张,开设有普通精神科、早期干预科、老年科、儿童精神科、社区精神科、神经内科、神经外科、ICU 、康复科、睡眠障碍科、临床心理科、物质依赖科和司法鉴定所等专科。拥有一批先进的医疗设备,如MRI、螺旋CT、动态脑电监护与多导睡眠图仪等。

    现有职工1100余人,医疗技术人员900余人,高中级职称人员400余人,硕士、博士研究生100余人,硕士研究生导师10名。

    近年来,我院不断承接国家、省(部)级重点科研课题。研究基础和技术力量较雄厚,为学科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我院秉承"精、诚、惠、爱"办院宗旨,学术氛围浓郁,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热切盼望有志之士的加入,共创新的辉煌。

    现根据发展需要,向社会公开招聘6名工作人员。具体事宜如下:

    一、拟招聘的岗位、专业、人数与应聘人员须具备的资格条件

    (一)拟招聘的岗位、专业及人数

 

 

岗位

专业

学历

人数

资格条件

神经外科

主任医师

神经外科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1

 

具有丰富的神经外科临床工作经验,待遇从优。

 

精神科医师

临床医学

本科及以上

5

 

国家211重点工程大学毕业,持有执业医师资格证、在三甲医院进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2年以上。

 

    (二)招聘条件:应聘人员除需具备上述条件外,还需必须具备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穗人发〔2005〕131号)的资格条件和要求以及以下条件:

    1、中级职称年龄在35周岁以下,副高职称年龄在40周岁以下,正高职称年龄在45周岁以下;

    2、身体健康;

    3、以上学历特指全日制国民教育学历,且要求第一学历必须本科或以上。

    4、非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历、学位、资格证书的鉴定证明。

    二、招聘时间和形式

    (一)招聘时间

    报名时间:2010年12月14日起至2011年1月7日

    报名方式:

    1、应聘者通过邮寄简历或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个人资料(贴相片)及有关证书证明材料(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聘书、执业证、身份证等复印件)进行报名,通过资格审查后参加考试(待电话通知)。(邮箱:gzjs001@,联系电话020-81894502)

    2、现场报名:报名者携带以上资料直接到医院人事科进行报名。

    (二)招聘形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在职人员

    三、考试

    由医院的公开招聘工作小组对应聘人员的简历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者通知笔试。

    (一)笔试

    笔试时间和地点:2011年1月上旬,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内容:为本专业相关知识。

    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各招聘职位1:3比例确定面试人员;不足1:3按实际人数确定。

    笔试成绩将在广州卫生信息网和中国广州人事信息网公布。

    (二)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办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4:6计算综合成绩,综合成绩60分为合格成绩。

    (三)体检

    在成绩合格者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支付。

    (四)考核

    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业绩等。

    应聘人员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依据综合成绩高低顺序依次替补人选。

    四、确定拟聘人员,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核结果,医院领导办公会讨论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对拟聘人员进行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的范围对应招聘公告的范围)。

    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医院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复查。

    咨询电话:020-81894502  投诉电话:020-81891425-8343

    五、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招聘单位可在综合成绩合格中按照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其他考生。

    (一)拟聘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二)拟聘人选放弃聘用的;

    (三)未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报到的;

    (四)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制度

    被聘用人员与本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按相关政策执行试用期。

    七、工资待遇

    本次招聘的人员属于财政核补的事业编制人员,享受事业单位所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

    八、招聘工作中的其他内容

    1、凡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不接受其报名申请。

    2、应聘人员提供的身份证明和应聘岗位所需的资格材料应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取消其应聘资格。

    3、招聘公告在广州卫生信息网和中国广州人事网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单位地址:广州市荔湾区明心路36号,邮政编码:510370

    联系电话:020-81894502,81891425-8322;联系人:杨小姐

    人事科邮箱地址:gzjs001@

    医院网址:ww***.cn[点击查看]

      

  广州市精神病医院 
二O一O年十二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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