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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福泉市2010年电视新闻特殊人才引进简章
随着我市广播电视事业的发展,为提高电视新闻工作者整体素质,根据《黔南州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黔南委办字〔2007〕2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电视新闻人才紧缺的现状,决定引进新闻特殊人才4名。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公正、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岗位公开、自愿申报、择优选拔的用人机制。
二、招聘单位及人数
本次从省内外引进电视新闻特殊人才4名,其中:福泉市广播电视台编辑记者2名,制作人员1名,播音主持人员1名,详见《福泉市电视新闻特殊人才引进职位一览表》。
三、应聘人员条件
(一)报考条件
1、遵纪守法,热爱祖国,品行端正,具有爱岗敬业的奉献精神;
2、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五官端正,仪表大方,身体健康,可塑性强,待人接物得体大方;
3、在电视台从事新闻采编工作、播音主持工作一年以上;
4、年龄在20周岁以上(1990年12月14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75年12月14日后出生);
5、具备职位所需的其它资格条件。
(二)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国家机关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正式聘用试用期未满或最低服务期限未满人员;
2、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
3、在读的非应届大中专及以上毕业生;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5、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6、在各级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纪律行为的人员;
7、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2007年以来在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的人员;
8、涉嫌违法违纪被立案调查尚未结案的人员;
9、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在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
四、报名
1、报名方式、时间、地点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报名时间:2010年12月20日至21日的上午9:00时至下午17:00时,中午正常休息。
报名地点:福泉市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录调科。一人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2、报名费每人100元。报考人员经资格审查合格并缴纳报名费后予以确认。
准考证发放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3、报名要求
报名时,考生根据所报职位,按要求填写《黔南州2010年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交本人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4张。
报名时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书、工作经历证明书、获奖证书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在职人员须持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中、小学教师还须持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证明);留学回国人员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 化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定向到县(市)的毕业生,提供所定向的县(市)人事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4、资格初审
报名的同时现场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结果由审查人员签名并加盖招聘办公章,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人员不允许报考。
报考人员须认真阅读简章,如实并完整填写和提交本人相关信息和材料。委托他人报名,视同报考人员本人填写,凡出现填报报名信息错误或在笔试、面试时提交的证件与报名时的不一致而影响考试和聘用的,责任自负。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招考职位数与现场报考人数达到1:6方可开考,当现场报名人数达不到1:6的,经市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报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可放宽比例开考。
5、加分
对符合下列条件的考生在笔试总成绩(折算前)中给予加分,同时符合两项及以上加分条件的,可累计加分。累计加分不超过10分。
1、近两年来,本人采编的电视新闻稿件在中央电视台发表者,每一条0.5分,最高不得超过5分;
2、近两年来,本人采编的电视新闻稿件在地州级以上电视新闻作品评比中获一等奖者,每一条0.5分,最高不得超过1分;
3、近两年来,本人因外宣通联工作被地州级以上电视台评为特等奖者,每一条2分,最高不得超过4分。
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考生,如实填写加分申请表,并提交相应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在报名现场审核的同时进行。
五、考试
(一)考试方式
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考试程序
1、笔试
笔试科目:报考编辑记者职位人员、制作职位人员、播音主持职位人员均参加《广播电视新闻基础知识》笔试。笔试采取闭卷考试形式,考试不指定参考用书。
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2、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按(笔试 加分)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以本招聘职位计划数1:6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当面试人数与所招聘计划数达不到1:6的比例时,经市招考领导小组办公室报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形成差额竞争也可进入面试。面试总分100分,面试设最低合格分数线,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未达合格分数线者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面试时间及地点待定,另行通知。
总成绩=(笔试成绩 加分)×40% 面试成绩×60%
六、体检
体检根据职位招聘计划数按总成绩由高到低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不合格的,从进入面试考生中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同一职位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以面试成绩高者列为体检对象。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七、考核及聘用
对体检合格考生确定为考察对象,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和公示无异议的考生,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行文,并按规定办理聘用审批手续。被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八、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工作人员和考生要严格遵守有关的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咨询电话:(0854)2220185
监督电话:(0854)2222716
注:未尽事宜按《福泉市2010年电视新闻特殊人才引进
实施方案》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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