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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东政法大学2011年管理教辅人员招聘公告
华东政法大学(原“华东政法学院”)是新中国创办的第一批高等政法院校。2007年3月,经教育部批准,学校正式更名为华东政法大学。
现因工作需要,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沪人社专发〔2009〕45号)以及《华东政法大学人员招聘暂行办法》,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管理教辅人员。
一、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资格或技能;
3.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岗位、职数以及具体条件
见附件一。
1.报名
2.考核
(1)资格审查。学校人事处根据应聘者信息进行筛选与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对象将会收到笔试通知。
(2)笔试。学校人事处将在2011年4月份组织笔试,笔试主要测试基本素质和综合能力,笔试合格者将收到面试通知。未进入面试者不发通知。
(3)面试。面试主要测试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面试合格者由人事处向用人部门推荐。
(4)用人部门考核。用人部门根据专业要求及岗位特点,对应聘人员进行岗位必须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的考核。经用人部门招聘工作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并提交《拟聘人员论证报告》。
(5)政审。人事处对拟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信记录等情况进行调查,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6)体检。拟聘人员向人事处提交二级以上医院体检证明。
3.公示及录用
人事处根据拟聘人员的考核、体检结果,报校长办公会审议。经校长办公会议讨论同意的拟聘人员,在21世纪人才网站、上海教育网和学校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无异议,再报上海市教委和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办理有关进校录用手续。
来源:.com
四、相关待遇和其他事宜
上述人员一经录用,到岗位后,其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老师、储老师
电话:67790279、67790045
华东政法大学
2010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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