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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全椒县招聘广播电视台工作人员公告
为加强我县广播电视新闻宣传工作,提高宣传水平和质量,依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以及有关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全椒县广播电视台工作人员,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一)招聘岗位为新闻记者、播音主持人、新闻编辑。
(二)招聘人数共8名,其中:新闻记者4名(男性)、播音主持人2名(女性)、新闻编辑2名。
二、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广播电视事业。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行为。
3、身体健康,相貌端庄、未婚青年。
4、籍贯或户籍在本县(播音主持人除外)。
(二)岗位相关条件:
1、新闻记者岗位(4名):
①25周岁以下(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②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历,新闻、中文等相近专业毕业生,广播电视学院新闻采编专业可放宽为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③有较好的普通话基础,有较强的口语表述能力和写作能力。
④有一定的知识面和亲和力。
2、新闻编辑岗位(2名):
①25周岁以下(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②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历,广播电视学院编辑专业可放宽至全日制大专学历。
3、播音主持岗位(2名):
①24周岁以下(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②全日制大学专科以上(含专科)学历。
③普通话流利,有较强的口语及文字表达能力。
④身体健康,形象气质好,有一定的文艺才能。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2011年1月4日—2011年1月10日,每天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
(二)报名地点:全椒县广播电视台办公室(全椒县广电大厦二楼),咨询电话:5218800。
(三)报名要求:报名时需提交本人毕业证书(2011年应届毕业生由学校证明或推荐报名)、有效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招聘条件中要求的相关材料,近期二寸半身免冠正面同底照片3张及考试费45元,填写报名表。由县人社局、广播电视台对报考人员资格进行审查。
(四)报考人员于2011年1月13日携带身份证和缴费单据,在工作时间内到县广播电视台办公室领取准考证,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五)报名人数与岗位计划数达2:1以上方可开考,达不到2:1的,核减招聘岗位数。
四、考试形式、内容、时间及地点
(一)考试形式:
1、新闻记者、新闻编辑岗位:
新闻记者与新闻编辑岗位招聘以笔试、技能测试、面试三种形式进行,笔试、技能测试、面试各为100分,其中笔试占总成绩40%,技能测试占总成绩40%,面试占总成绩20%。
①笔试主要测试综合类基础知识。
②技能测试:报记者岗位的采用现场采访,并在规定时间内写出规定体裁的新闻作品;报编辑岗位的要在规定时间内,把所提供的素材编辑成规定体裁的新闻作品。
③面试采用问答的方式。
④技能测试和面试分别由专家组评分,采用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的办法,取平均分,按比例计入总成绩。
2、播音主持人测试采取播音主持技能和才艺展示的方式,总分为100分。
①报考播音主持人职位,每人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一段素材的播音主持内容以及综合素质的展示。其中:普通话水平30分、形象气质30分、上镜效果20分、处理节目能力10分、才艺展示10分。
②由专家现场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取其平均分。
(二)考试时间:
1、新闻记者、新闻编辑岗位笔试时间:2011年1月15日上午8:30—11:00;技能测试和面试时间:2011年1月16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
2、播音主持人岗位:2011年1月22—23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
(三)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五、招聘程序
(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参加招聘人员的成绩根据报考岗位分别进行排名,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新闻记者4人、播音主持人2人、新闻编辑2人共确定8人(分数相同者,学历高者优先),经公示后,报招聘领导小组,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二)体检。体检项目和合格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
(三)考核:体检合格人员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派人考核,考核合格人员在县政府信息公开网和县人事人才网公示7天,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公示无异议者,即取得聘用资格。考核对象中如有档案在外地的历届毕业生在接到通知后(应届毕业生在报到后),20个工作日内将档案调转到县人才交流中心,逾期视为自愿放弃处理。
(四)因体检不合格或其他原因取消聘用资格的,按照缺一补一的原则,从缺额的类别中,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名,依次等额递补参加体检。体检合格者,再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考核。
六、待遇和管理
(一)聘用:县广播电视台与受聘人员签订为期三年的聘用合同,合同一式四份,聘用单位、受聘人员、主管部门及县人才交流中心各执一份。聘用人员档案委托县人才交流中心代管。
(二)人员管理:聘用人员的年度考核参照全椒县事业单位人员考核办法进行。县广播电视台具体负责对聘用人员的管理,把考核结果作为续聘、解聘以及奖惩的依据。
(三)辞聘、解聘:聘用人员在聘用期内要求辞去现岗位工作的,应提前30天书面通知聘用单位,办理辞聘手续,辞聘人员应在办完相关手续后才能离岗。县广播电视台根据聘用合同或有关文件规定,要求解除聘用,也应提前30天书面通知本人,然后再办理解聘手续。受聘人员办理了辞聘、解聘手续后,则进入人才交流市场,与县广播电视台和组织聘用活动的相关部门不再有任何关系。
(四)争议解决:当事人因履行合同发生争议,应当协商解决;协商调解无效的,依法仲裁、诉讼。
(五)待遇:聘用人员工资参照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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