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共辽宁省委组织部关于选调北京大学优秀应届毕业生到辽宁工作的函
- 2011-01-05
为适应辽宁全面振兴对党政人才资源开发提出的新要求,抓好党政后备干部的基础和源头,建立来自基层一线党政领导干部培养选拔链,根据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05]18号)和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做好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培养锻炼工作的通知》(组通字[2000]3号)精神,辽宁省委组织部决定,2011年从北京大学选调12名应届优秀本科毕业生、研究生到辽宁工作(其中包括定向选调7名法律专业毕业生到基层法院、1名法律专业毕业生到基层检察院工作)。
今年选调的北京大学毕业生应为辽宁生源,基本条件:一是政治素质好。中共党员(预备党员),本人自愿,服从分配,有志于从事基层工作并有发展潜力;二是成绩优良。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居本班级前10名,具有一定的综合分析、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外语水平达到相应标准;三是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本科生须担任班长以上学生干部,研究生应具有大学生和研究生期间担任班长以上学生干部的经历,在同学中有较高威信;四是思想品质好。作风正派,团结同学,遵守纪律;五是本科生毕业年龄在25周岁以下,硕士、博士研究生的年龄在28周岁以下;有志参加辽宁省委组织部选调的应届毕业生,经本人自愿报名、学校资格审查后,填写《2011年辽宁省选调生报名申请表》和《选调生推荐人选简要情况登记表》。
请参加选调的北京大学毕业生于2011年3月9日(周三)15:00之前将以下报名材料交送至北京大学就业中心 北阁102办公室:
(1)、《2011年辽宁省选调生报名申请表》(纸版一式2份,加盖院系公章后送至北京大学就业中心 北阁102办公室,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pku.lnxds.2011@);
(2)、2张近期免冠彩色二寸照片(照片背面写好姓名学号送至北京大学就业中心 北阁102办公室);
(3)、《选调生推荐人选简要情况登记表》(纸版1份,加盖院系公章后送至北京大学就业中心 北阁102办公室,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pku.lnxds.2011@)。
咨询电话:024-23128933
附件一:2011年辽宁省选调生报名申请表
附件二:选调生推荐人选简要情况登记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