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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辽宁省选调生2011 > |
经辽宁省组织部决定,2011年从我校选调6名优秀毕业生到辽宁工作(定向选调3名法律专业毕业生到基层法院、1名法律专业到基层检察院) 条件: 1、辽宁籍生源 2、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3、学习成绩居本班级前10名 4、须有担任班长以上学生干部经历 5、思想品质良好 6、本科25周岁下,硕士或博士研究生28周岁以下 岗位: 辽宁省各地区法院、检察院 报名流程: 1、学生于1月6日-1月26日,2月21日-3月1日期间到学生就业指导中心261办公室(胡老师)领取申请表,并提前准备好免冠彩色二寸照片2张; 2、3月2日前将相关表格递交学生就业指导中心261办公室胡老师; 3、3月3日学校统一报送辽宁省组织部人才工作处,不受理过期报名表; 咨询电话:58808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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