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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期:2011-01-31 | 发布时间: 2011-01-07 14:22 | 浏览次数: 11 |
单位名称: | 卫生部统计信息中心 | 单位所在地: | 北京市西城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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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地址: | 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外南路1号 | 邮 编: | 100044 |
联系电话: | 传 真: | ||
单位网址: | ww***.cn[点击查看] | 联系人: | |
电子邮箱: | rencaizhaopin@ | ||
招聘说明: |
卫生部统计信息中心为卫生部直属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负责卫生系统统计和信息相关工作;拟定全国卫生统计制度和信息化规范、标准;负责卫生统计信息资料收集、整理与发布;承担国家卫生服务调查、专项调查;负责国家公共卫生信息网建设;负责卫生部网站、办公自动化建设等。有综合办公室、统计处、调查与评价处、信息技术处、信息标准处和电子政务处6个处室。
根据工作需要,2010年卫生部统计信息中心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报名办法及步骤:
1、报名:本次招聘采取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报名和提交个人信息,不设现场报名。提交个人信息时间:2010年12月29日~2011年1月31日。
请下载并填写应聘人员登记表,以附件格式发送至rencaizhaopin@,附件名称为“应聘者姓名 应聘岗位”,邮件主题为“应聘卫生部统计信息中心”,不合格要求者视为无效,请勿重复发送;
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材料各一份:
(1)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
(2)专业技术职务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3)工作经验证明材料(最迟于体检前提供);
(4)个人简历(应注明联系电话、地址、电子邮箱等);
(5)其他能反映个人综合素质的相关材料。
2、资格审查:本中心成立招聘工作考核领导小组,对报名应聘人员提供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并以电话或短信的方式告知审查结果和考试时间。考试前,须提供报名时提交的材料原件供我中心复核,若提供虚假信息,本中心将取消应聘人员的考试资格。
考试内容:
考试由卫生部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负责组织,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
考生综合成绩按笔试占60%、面试占40%的比例计算。面试需达合格线70分及以上方可聘用。笔试、面试具体时间由卫生部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负责通知应聘人员。
体检和考察:
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拟聘人选,并统一安排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的主要方式为查阅本人档案,同有关人员谈话了解情况。
聘用及待遇:
人才派遣,与卫生部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为2年,按规定享受养老、医疗、失业等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待遇。合同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结合本人意愿,由双方商定是否续约。
详细信息请点击此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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