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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山市定海区教育局2011年第一批教师招聘第二次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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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我区师资队伍建设,吸引优秀大学毕业生充实教师队伍,促进我区教育可持续发展,根据定海区2011年第一批教师招聘工作安排,继续面向“211”工程院校和浙江省属重点高校师范类优秀应届毕业生招聘事业编制教师4名。
一、招聘原则
招聘采取按需设岗、公开招聘、严格考核、择优聘任、合同管理的原则。
二、招聘学科及人数
本次招聘小学语文教师4名。
三、招聘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热爱学生,教书育人,能认真履行教师岗位职责。
2.浙江省属重点高校毕业生须在本校综合专业排名前40%或取得过三等以上奖学金。
3.专业要求:汉语言文学、哲学、思想政治教育、历史学、应用心理学等。
4.具有“
四、招聘程序
1.应聘人员如实填写《舟山市定海区2011年教师招聘报名表》(见样表)并发到dhzxmdd@邮箱。提供个人自荐材料(学习简历从初中开始填写)、学历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计算机等级证书、获奖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
2.报名材料证书交定海区教育局组织人事科。
3.区教育局对应聘人员材料进行初审,初审通过,公布考试对象并通知考试时间、地点及考试方式。
4.招聘计划人数与报考人数原则上不低于1:3比例,报名比例不足,经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后可适当放宽。
5.区教育局组织专家组对应聘对象进行业务素质的考试。业务素质考试总分为100分,方式分上课(70%)、说课(20%)、特长展示(10%)三种,招聘按考生各项总成绩择优录取,同等情况下优先录用硕士研究生。
6.公布考试成绩、入围体检人员名单以及拟录取对象。
五、报名时间
2011年1月20-28日(双休日除外)。
六、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舟山市定海区教育局人事科(定海区环城西路40号)邮编:316000。
联系人电话:
舟山市定海区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
舟山市定海区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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