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1.生物、化学、地理、数学、英语、舞蹈高中教师各1名
2.化学实验员1名
三、招聘资格条件
(一)思想端正,遵纪守法。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有其它不符合事业单位招聘条件的人员,不接受其报名。
(二)具有优良的学风和高尚的师德,恪守学术规范,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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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有良好的专业素养,有志从事基础教育事业。具备熟练的计算机应用能力和良好的普通话表达能力。
(四)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五)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非广州户籍的人员,应具备符合广州市入户条件的年龄、学历、学位、职称等要求。
(七)具体岗位及学历、职称、年龄等要求详见附件1《华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2011年招聘岗位条件及要求》。
四、待遇
获聘人员纳入招聘单位事业编制管理,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被聘用的人员,聘用期间按所聘岗位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
五、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11年2月14日至2月16日。
六、资格审查
学校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通知符合岗位条件者参加面试。
七、面试和试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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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试、试教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一)面试
主要考查应聘者的教育教学理念、语言表达能力、运用专业知识的能力等。按面试成绩的高低顺序,按招聘人数不高于1∶5的比例确定试教人员名单。
(二)试教
主要考核应聘者的教学能力(说课、试讲)、教育能力(教育案例分析等)。试教满分100分,60分及格。试教成绩不及格者不予聘用。
八、体检
在试教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根据试教成绩的高低顺序,各岗位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安排体检。
九、考核
附中招聘考核小组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考核,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业绩、团队合作精神、计划生育情况等。
十、公示
根据面试和试教成绩及体检、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页和附中网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十一、签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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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无异议,签订就业协议。
十二、其他事项
(一)所有应聘人员必须于2011年8月31日前获得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符合招聘要求)的学历及学位。海外留学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通过国家教育部认证。未取得学位者或未能按时毕业者,不予聘用。
(二)所有年龄要求,均以1月1日为起始时间点。如“30岁以下”,是指在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依此类推。
(三)应聘者应符合公布岗位的资格条件,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已签订的协议无效。
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20-38630560
招聘工作监督电话:020-38630710
附件:1.华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2011年招聘岗位条件及要求
2.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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