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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武隆县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关于公开招聘派往重庆市武隆县公安局 警区警务文职人员的公告
重庆市武隆县保安服务有限公司现公开招聘30(男性)警务文职人员。本次招聘的警务文职人员不纳入编制管理,不具备公务员、参照管理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招聘对象为企业用工,按照《劳动法》管理,由重庆市武隆县保安服务有限公司派往重庆市武隆县公安局警区警务文职岗位,用于社区、警区的户口管理、服务百姓、安全防范、收集社情、巡逻防控及相关勤务工作。
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三)年龄18-30周岁;
(四)具备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含应届毕业生),同时具备履行职责的工作能力并能熟练操作计算机;
(五)具有良好的品行,自愿从事公安文职工作,作风正派、遵纪守法;
(六)具备良好的表达沟通能力;
(七)具备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男性身高165cm及以上;双眼裸视4.8以上或矫正视力5.0以上;
(八)具有治安协勤或流动暂住人口管理工作经历者优先;
(九)具备报考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此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报名:(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3)受过党纪、政纪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的;(4)曾被开除公职的;(5)道德败坏,有盗窃、聚众斗殴等不良行为受过公安机关处理的;(6)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被判处死刑的;(7)其他不宜报名的。
二、工作地点
本次公开招聘公安文职人员工作地点为重庆市武隆县公安局及其派出机构管辖的社区、警区。
三、招聘程序
招聘采取现场报名、考试(笔试、体能测试、面试)、体检、政审的方式进行,具体流程如下:
(一)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
2、报名地点:重庆市武隆县公安局政治处(武隆县巷口镇芙蓉西路106号),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校开具学历证明)及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件的原件及4份复印件,近期一寸免冠红底或蓝底证件照4张。
3、重庆市武隆县保安服务有限公司将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时间为:
(二)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
(1)笔试时间:2月26日9:00。
(2)笔试内容为行政能力测试,满分为100分。报考人员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以1:2的比例参加面试,若进入面试最后一名成绩出现并列时,则并列人员均进入面试。笔试结果计入总成绩。
2.面试
(1)面试时间:以短信通知为准。
(2)面试地点:以短信通知为准。
(3)面试的内容和方式根据岗位需求情况设定。面试分为100分,其中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招聘单位根据应聘人员面试成绩按招聘指标1:1的比例从高到低确定参加体检人选。进入体检最后一名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则依次以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选。总成绩计算方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60% 面试成绩×40%。
(三)体检
(1)体检时间:以通知为准。
(2)身高、视力标准按招聘启事执行。过于肥胖或消瘦者(超重25%或偏轻15%,标准体重(kg)=身高(cm)-110(cm)),不予聘用。其余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体检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察
重庆市武隆县公安局将按照有关规定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内容包含对考生及亲属政历情况的审查和原工作地工作表现情况的考察。若体检或考察不合格(含无法获得考察结论的),不予聘用。体检合格者将统一参加岗前培训,培训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四、聘用
体检、考察、岗前培训合格者,由武隆县公安局发出聘用通知。被聘用人员携带身份证到武隆县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办理报到手续,与武隆县保安公司按规定程序签订劳动合同,并分配到武隆县公安局及其派出机构工作。
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内应接受试用期考核,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予以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
五、薪酬待遇
被聘用人员实行合同制,参照第一批“两区警务文职”工资待遇执行。聘用期间待遇从优(完善国家规定缴纳的相关社会保险等费用)。
重庆市武隆县保安服务有限公司对公告事项拥有最终解释权。
咨询电话:77712075/13594570790/15023509609。
二〇一一年二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