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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人:就业信息网 发布时间:2011-02-22 11:09:06 来源:站内 浏览数:97 | ||||||
重庆家鑫源网络百货超市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应届毕业生招聘简章
招聘时间:2011年2月28日上午9:00
招聘地点:招生就业处报告厅一
重庆家鑫源网络百货超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家鑫源)创建于2010年7月,注册本金人民币550万元,现有固定资产1.6亿元。公司是重庆唯一一家经国家批准新组建的网络超市企业,是一家具有全新经营管理理念的综合性服务企业,是国家产业政策冷链物流重点扶持企业,国家商务部重点推广网络百货销售的新型企业。
公司总部办公地设在重庆两江新区核心区域渝北区新牌坊佳乐紫光大厦33楼,其他办公区覆盖武隆县和巴南区。 公司实行集团管控模式,设置了行政人事部(总裁办、总经办、监察办)、经营管理部、财务部、投融资部、品质管理部、电子商务中心等六个职能管理部门,营销一(分)公司、营销二(分)公司、营销三(分)公司、物流中心、食品加工厂、港峰农业(子)公司、盛荣食品(子)公司等七个经营部门。
公司重视团队建设和员工职业发展培养,有一大批素养、专业能力过硬的优秀员工。员工人数366人,平均年龄31岁,大专以上文化296人,占81%,其中营养博士2名,网络博士2名,物流配送博士1名,高级管理人员26人,另外还组建了专家团队作为外部智力支撑。
公司立志于在电子商务、物流配送、终端销售领域保证服务质量,恪守信誉,以快速周到、合理的价格服务于客户,开发具有创意性和获利性的经营模式。并以系统整合物流市场等方式来实现公司的可健康持续发展战略目标。
根据公司发展的需要,我公司拟向部分高校招收2011年应届毕业生。
一、招聘人员范围
国家统招计划内全日制公办院校2011年大专及以上应届毕业生。
二、 招聘条件 1. 品德修养:品行端正,吃苦耐劳,诚实守信,具有良好的团队精神和创新意识,无违反校纪校规等不良行为。认同公司企业文化。 2. 专业要求:见《岗位需求表》。 3. 外语水平:本科及以上毕业生需参加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且成绩合格(426分及以上)。 4. 年龄要求:毕业生为198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5. 身体素质要求:身体健康,适应工作。 6、性格外向开朗,形象良好,男性身高165cm以上,女性身高156cm以上。
三、招聘专业: 校园招聘专业涵盖食品科学、农学类、市场营销、电子商务、计算机类、网络(或平面)设计类、中文、法学、人力资源、新闻学、广告学、企业管理、财会类、工程造价、连锁经营管理等专业毕业生。 四、招聘流程
1. 应聘毕业生现场投递简历或在重庆人才网、联英人才网、智通人才网等网站网上报名。 2. 公司对应聘毕业生进行资格初审。 3. 通知资格审查合格的应聘毕业生参加面试。 4. 按照企业需要,择优确定拟录用人选。 五、报名要求及方法
现场应聘:应聘人员须填写《应届毕业生应聘表》,并提供本人照片1寸1张、成绩单、相关证书等。公司将在现场进行资格审查、初试、复试,符合要求的应届毕业生可当场签订《见习协议书》,纳入公司人才培养计划。待定应聘者将在3天内给予电话答复。
网上投递简历:登录重庆人才网、联英人才网、智通人才网填写并上传本人简历。公司统一组织面试工作。
经审查符合要求的人员,我公司将电话或短信息通知面试,审查未通过者不再另行通知,应聘者资料一概不予退回。
六、管理形式及待遇
应届毕业生采取见习生方式进行统一管理,具体管理办法参见《重庆家鑫源网络百货股份有限公司应届毕业生暂行管理办法》,经公司考核合格并取得毕业证书的应届毕业生,不再实行试用期。正式聘用的人员,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享受我公司丰厚的薪资待遇和福利。
七、应届毕业生相关待遇
由公司行政人事部审定的应届毕业生需求计划纳入公司人才培养计划,强化培训,行政人事部做好统筹管理工作,其待遇等由行政人事部统筹安排。
1、见习期待遇:应届毕业生见习期给予中专生生活补助700元/月,大专生生活补助800元/月,本科生每月900元,研究生1000元,特殊岗位待遇由行政人事部审定执行。 2、就业奖励金:见习期内公司每月另增加100~300元的就业奖励,但所有的就业奖励金将在应届毕业生正式毕业后,且被公司正式聘用工作当月一次性支付。
3、住房补贴:高校(重庆主城五区以外)应届毕业生主城无住房者,按300元/月进行住房补贴,次月发放。
4、交通补贴:享受交通费50元/月,次月发放。
5、通讯补贴:享受交通费25元/月,次月发放。
6、环境补贴:加工厂等子(分)公司应届毕业生享受交通车免费、食宿免费及环境补贴100元/月。
7、绩效考核:根据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8、意外保险:公司为每位应届毕业生购买50元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费用由公司列支。
9、其他福利:按正式员工标准50%享受其他福利。
10、特别优秀的应届毕业生及特殊岗位见习薪资可适当提高,由用人部门报行政人事部审定执行。
九、《应届毕业生暂行管理办法》(附后)
十、联系方式
电子信箱: 1534008638@
公司网址:ww***com[点击查看]
联系电话:023—67012614
联 系 人:刘先生 周小姐
通讯地址:重庆渝北区新牌坊红锦大道佳乐紫光大厦33楼
重庆家鑫源网络百货超市股份有限公司
应届毕业生暂行管理办法
一、目的
为给广大院校应届学生提供就业机会,选拔优秀学生,为公司注入新生力量,保持团队活力和创新力,建立公司人才梯队。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被公司招聘录用未正式毕业的应届大专/本科/研究生(己学完学校规定课程),校企合作录用的大专/本科/研究生。 三、招聘权责
公司行政人事部 负责招聘应届毕业生,且对招聘的应届毕业生进行见习前的审核,可直接分派被录用的应届毕业生至各部门进行见习工作。 四、应届毕业生招聘程序
1、各部门如有招聘应届毕业生之计划,须提报公司行政人事部,通过逐级审批后,方可进行招聘。 2、应届毕业生经行政人事部初试、相关部门复试后,报行政人事部负责人审批方可录用,并可择日安排应届毕业生进行见习工作。 3、应届毕业生录用及审批程序 各部门拟定接收人数→上报行政人事部→发布招聘计划→行政人事部初审、确定复试人员名单→推荐相关部门二次面试→确定接收人员名单→报行政人事部负责人核准→通知人员入职 五、应届毕业生录用基本要求
1、对照储备人员的录用基本要求,应届毕业生择优接收公司急需、紧缺或管理类专业,非此类专业者应对公司工作有浓厚兴趣。 2、招录应届毕业生学历为中专以上,且必须学完学校规定的课程,并按学校规定已进入见习的在校应届毕业生(以学校就业部门审定为准)。 3、性格外向开朗,形象良好,男性身高165cm以上,女性身高156cm以上。 4、具备健康心理素质和身体素质,能吃苦,具有竞争意识和开拓精神。 5、在校期间有相关的实践活动或经历,具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 六、应届毕业生录用办理手续 所有应届毕业生在录用前,由行政人事部告知入职报到必须携带以下资料,方可正式入职试用: 1、提供学生证复印件或学校的见习推荐信。行政人事部检查是否属实。 2、提供学校的成绩单和体检报告。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一寸免冠照片三张。 5、详细填写文档版《应届毕业生应聘申请表》,此份资料在行政人事部存档。 七、应届毕业生待遇及支付
(一)应届毕业生相关待遇 由公司行政人事部审定的应届毕业生需求计划纳入公司人才培养计划,其待遇等由公司行政人事部统筹安排。
1、见习期待遇:应届毕业生见习期给予中专生生活补助700元/月,大专生生活补助800元/月,本科生每月900元,研究生1000元,特殊岗位待遇由行政人事部审定执行。 2、就业奖励金:见习期内公司每月另增加100~300元的就业奖励,但所有的就业奖励金将在应届毕业生正式毕业后,且被公司正式聘用工作当月一次性支付。
3、住房补贴:高校(重庆主城五区以外)应届毕业生主城无住房者,按300元/月进行住房补贴,次月发放。
4、交通补贴:享受交通费50元/月,次月发放。
5、通讯补贴:享受交通费25元/月,次月发放。
6、环境补贴:加工厂等子(分)公司应届毕业生享受交通车免费、食宿免费及环境补贴100元/月。
7、绩效考核:根据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8、意外保险:公司为每位应届毕业生购买50元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费用由公司列支。
9、其他福利:按正式员工标准50%享受其他福利。
(二)月薪支付方式:按月支付,工作时间超过十五天,次月发放,未超过十五天,不发放,发放时间为次月十日(如有变动按公司规定执行)。
(三)在春节等法定节假日期间工作的应届毕业生薪资领用,按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八、见习期满后管理规定
(一)见习期的界定 见习期界定:大中专/本科/研究应届毕业生毕业后,由学校分配至企业工作。为考察学生的工作能力,公司以6个月为期,对应届毕业生做出考察,如合格即办理聘用定级、职称初聘等手续;如不合格,可解除见习关系或延长见习期,延长见习期最多不超过3个月。如经延长见习期,经考察仍不合格的,公司可解除见习关系。表现优秀、业绩突出并取得毕业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可由所在子(分)公司、中心、职能管理部门向行政人事部提出申请,行政人事部审定后可缩短见习期,但见习期不得短于3个月。 (二)见习期满的规定
1、见习期满后,需对应届毕业生在见习工作期间的表现用书面形式做出评价,并报行政人事部备案。 2、见习期满后应届毕业生须写一份见习总结,在见习期满一周内上交至部门负责人,并送达行政人事部备案。 3、应届毕业生在见习期满后,正式加入公司的,不再需要试用期,可直接正式录用;但需上报行政人事部,并提交毕业证书及相关证书复印件等人事档案需要的资料。 4、应届毕业生成为正式员工后,如达到晋升标准可直接晋升公司规定之岗位,同时享受晋升后该岗位的待遇和福利。 (三)就业奖励金支付 1、核实是否正式毕业:应届毕业生在正式毕业上交毕业证书复印件后(有学位证书的也一并上交),行政人事部将做统一的汇总和核对,确定是否正式毕业,毕业时间统一以毕业证书上所写时间为准,公司保留核查毕业证书真伪的权利;未在规定时间内上交毕业证书复印件者,就业奖励金暂缓发放。 2、毕业时间的核定:在月份15日前毕业的,毕业时间为本月;在月份15日后毕业的,毕业时间为下一月,以此类推。 3、就业奖励金发放:在核准上述条件后,满足条件的应届毕业生将在见习期满并正式毕业后公司聘用当月一次性发放就业奖励。 4、就业奖励金扣除:如有以下情况,公司可不予发放全部或部分就业奖励金。 (1)应届毕业生在见习期间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被追究刑事或民事责任,被公司开除的; (2)在见习期间,违犯公司相关规定,或经专项培训后仍不能胜任工作,被公司劝退的; (3)在见习期间或见习期满后,因个人原因未办理正常离职手续而自动离职的; (4)在申请离职期间,需个人承担专项培训费用或其他费用扣款的; (5)因公司发展需要,需进行工作地点调动或工作岗位调整而不服从选择离职的。 (四)劳动关系的确定 应届毕业生正式毕业后,继续在公司工作的,须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书》,并上交行政人事部。相关规定按公司劳动合同管理办法执行。 九、应届毕业生工作管理规定
(一)应届毕业生的权利和义务 1、见习期间应届毕业生须与公司签订见习协议(一式两份),见《见习协议书》内容。 2、应届毕业生在见习工作正式开始前,须了解公司相关规章制度(包括保密制度和规定),接受公司培训。 3、应届毕业生可按照学校安排完成其见习报告的同时,须接受公司对其见习表现和岗位的考核。 4、应届毕业生需公司提供见习鉴定的,在应届毕业生写好见习报告后,公司可依据见习表现情况进行鉴定盖章。 5、应届毕业生在工作期间贡献突出的,公司将向其颁发表彰证书,并列为重点培养和优先晋升对象。 (二)应届毕业生日常管理要求
1、应届毕业生在见习期间,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工作程序;如有违法违纪行为,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见习资格,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应届毕业生个人负责。 2、应届毕业生在见习期间,应遵纪守法,严格自律,端正行为,保守公司商业秘密及技术秘密,不对外散播有关公司的负面信息。 3、应届毕业生在见习期间应遵守公司上班时间及考勤制度。 4、应届毕业生在见习期内的工作时间外发生的,或与工作无关的一切行为和后果,皆由应届毕业生自行负责,公司不承担连带责任。 5、应届毕业生造成公司物品或商品损坏、丢失的,由应届毕业生个人负责,因自身原因造成人身伤亡等事故的责任自负,造成上述情况者,除立即取消其见习资格外,还要给予相应处罚。 6、应届毕业生参加公司提供的新员工成长专项培训所发生的费用由公司列支,外部培训费用按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7、公司有权根据工作需要,对应届毕业生的见习岗位进行调动;如应届毕业生由于个人自身原因,不能服从公司工作安排的,或在见习期间不遵守公司相关规定和制度的,公司有权提前单方面终止应届毕业生的见习工作。 8、公司提供符合国家安全标准的工作环境,提供一定的工作工具,并保证应届毕业生在工作场所内的人身安全。 9、相关工作时间依行业和岗位特性。
10、见习期满后,部门负责人需对应届毕业生在见习工作期间的表现用书面形式做出评价,并报行政人事部备案。
11、对违反公司有关规定、作风散漫、表现不好的应届毕业生,公司可随时取消其见习资格,并报行政人事部备案。
12、对见习工作合格的应届毕业生,公司可优先录用;对见习不合格者可直接淘汰。
(三)校企合作(含大学生就业见习基地)应届毕业生管理 1、校企合作录用的应届毕业生,同意适用于本管理制度,应届毕业生日常管理规定要求同上述内容。 2、根据合作院校的要求,学校可以安排带队或指导老师来跟踪本校见习学生的见习效果和工作情况,可定期组织应届毕业生进行沟通交流会。 3、校企合作的应届毕业生因学校学业原因而回校的,或是学校统一安排需回校完成的大型比赛项目等活动,公司不承担任何交通费用,需请假的按公司请假之人事规定执行。 4、公司在管理校企合作录用的应届毕业生过程中,对学生中出现的工作或生活问题,将及时告之见习合作院校的管理人员,并反馈学校应届毕业生的相关情况。 5、大学生就业见习基地就业应届毕业生按重庆市相关文件执行。
十、应届毕业生离职管理 (一)见习期间的离职 在见习期间,如应届毕业生申请离职的,应提前七日做出书面申请,并及时完清相关手续,按正常的审批程序进行,如七日内未完清的,可适当延长离职时间。在未经公司允许的情况下,应届毕业生离职后不得带走任何与见习期间工作相关的文件资料(包括所有电子版本形式的资料)。 (二)见习期满的离职 应届毕业生在见习期满后离职的,应提前三十日做出书面申请,按公司一般正式员工的离职手续进行办理,按正常手续逐级审批完毕,行政人事部终确认备档后,方可正式离职,否则按自动离职相关规定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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