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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上虞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考公告 | |
来源:就业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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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吸引优秀人才从教,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人员公开招考有关文件精神和我市教体系统的实际需求,经研究,组织实施2011年度上虞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考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需求计划 招考事业编制教师100名(其中硕士研究生、职教师资等提前招考29个岗位已发布,省优毕业生5名纳入以下岗位): 1.中学文化课25名:语文6名,数学5名,物理2名,化学1名,生物2名,科学3名,政治2名,历史1名,初中社会3名。 2.小学文化课6名:语文3名,数学3名。 3.中小学共用岗位24名:英语7名,信息技术3名,美术3名,音乐2名,体育9名。 4.特殊教育1名:特殊教育智障教育方向语训或康复1名。 5.幼儿教育:12名。 6.体育教练:3名(招考办法另行发布)。 因报名人数等情况存在不确定性,招考计划将在总量内调整,计划变动情况在上虞教育信息网公告。 二、招考对象 1.中小学教师(含特殊教育) 除特殊教育户籍生源不限外,其余为上虞户籍(公告发布之日前户口所在地,应届生为上虞籍生源,下同);硕士研究生为 (1)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毕业生; (2)全日制普通高校相关专业硕士研究毕业生; (3)全日制普通高校列入浙江省高校招生第一批录取的相关专业毕业生。 2.幼儿园教师 (1)全日制师范类学前教育、小学教育、初等教育、音乐、体育、美术专业等毕业生,上虞户籍,硕士研究生为 (2)现为上虞市内登记注册幼儿园的具有幼儿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的在岗自聘教师,且在我市幼儿园连续任教满3年, 三、招考条件 1.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身心健康; 2.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任职资格及技能要求: ①招考对象中的历届毕业生应在报名时具备相应教师资格; ②除“211工程”大学应届毕业生外,其他招考对象中列入浙江省全日制普通高校招生第一批录取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报名时必须取得普通话合格证、省级教师资格认定教育学、心理学合格证书。 ③报考初中及以上学校教师的应具备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报考小学教师的应具备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报考幼儿园教师应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 3.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不得报考。 四、招考程序 (一)报名办法 1.网上报名 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教育管理、教育心理学等学科、职教培养方向的师范类毕业生和符合报考条件的非师范类毕业生允许报考相近专业,也可按所学专业分文、理科分别报考小学语文、小学数学、初中历史与社会、初中科学等学科。 2.资格初审 根据高校录取库资料和报名表所提供的有关信息进行资格初审,初审不符或有疑问人员直接回复告知。 3.查询初审结果 时间: 报名人员登陆上虞教育信息网查询资格初审结果。在此期间,对于已经报名但未能得到初审通过的考生,请致电82116137、82213203联系,逾期不再受理。 4.现场资格确认及笔试报名、缴费 时间: 地点:上虞市自考办(恒利西二区)。 资格初审合格者随带以下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现场资格确认及笔试报名、缴费:①下载打印的《2011年上虞市教师招考报名表》一份;②《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历届生毕业证、学位证、普通话证、教师资格证(或教师资格认定“教心学”合格证)以及能证明本人生源或户籍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③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如附加分的证明材料等)。 毕业生如已与市内外其他用人单位签署了劳动合同的,必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否则不予报考。 (三)考试方法: 1.笔试 按照浙江省教育厅浙教办人[2010]10号文件印发的《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教师招聘笔试服务方案》有关规定实施。 (1)笔试科目: ①教育基础知识(教育理论及应用)。根据中学、小学(含特殊教育)、幼儿园教师岗位的不同要求,分别命制试题,中小学共用岗位按中学要求命制。 ②学科专业知识(学科知识与教学)。 语文(含特殊教育)、数学、英语、政治、历史、社会、物理、化学、生物、科学、信息技术、音乐、美术、体育、学前教育等学科考生须参加《教育基础知识》和《学科专业知识》两门科目的考试。 (2)笔试地点:上虞市教师进修学校 (3)笔试时间: (4)笔试内容: ①教育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政策法规等。 ②学科专业知识。包括所报考对应层次学科教学内容、高等师范教育对应学科内容(含教材教法)等。 (5)有关说明: 笔试成绩按《学科专业知识》的70%与《教育基础知识》的30%之和计算。 2. 加分政策 笔试结束后,实行加分记入笔试成绩(原始成绩)的优惠政策。加分材料 (1)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期间,获省级优秀毕业生、省级三好生各加4分,硕士研究生加4分。附加分累计不超过8分。 (2)体育专业:运动成绩的评定以应考者在高中阶段和高校阶段参加全国、省、地(市)级计划性比赛获得成绩为依据。全国比赛前八名获得者加5分;省比赛第一名至第三名加4分,第四名至第五名加3分,第六名加2分;地(市)级比赛第一名加1分。国家一级运动员及以上加4分,国家二级运动员加2分。累计最高加分为6分。同项目成绩不重复计分,以高限计分。 3.面试 (1)面试入围人员确定:各专业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计划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不到比例的按实际人数参加面试)。 (2)面试方式:面试着重考察教师专业素质情况(语言表达、板书、模拟上课等),其中音乐、美术、体育和幼教加专业技能测试(占面试分50%)。面试满分100分,合格分为60分。 (3)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成绩公布 按笔试和面试成绩各50%的比例之和计算总成绩。总成绩相同时,以加分、大学录用批次、面试、笔试成绩依次排序为准。各项成绩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根据各专业招考计划,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5.体检和考察 体检按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幼儿教师结合《浙江省教育厅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函》执行。规定时间内不参加体检视作放弃。考察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规定的内容和标准进行。体检和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资格并不再递补。 6.公示及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公示结果和考察意见,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上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上虞教育信息网公示7个工作日。 根据教体局公布的具体岗位,按各学科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填报志愿的形式逐个选择就业单位和岗位。择岗具体事项另行发文通知。 拟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或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不能按时毕业并取得报考职位所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的,或发现有不符合报考资格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录用人员全部实行人事代理;非师范类录用人员必须在见习期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否则不予转正定级。见习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见习期内发现有精神疾病等不宜任教的,经县级卫生部门鉴定后辞退。 五、有关说明 1.新教师招考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强、影响面大的工作。招考工作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在市纪委的监督指导下进行,确保招考工作合法、有序、严密、公正。 2.考试未尽事项可及时登陆“上虞教育信息网”,查阅左上侧“公告栏”。 附件: 2011年上虞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考报名表 上虞市教育体育局 二〇一一年二月二十一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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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
2011年上虞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考报名表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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