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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浙江省云和县卫生系统事业单位2011招聘工作人员

(全职,发布于2011-02-26) 相关搜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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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云和县2011年卫生系统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改善卫生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结构,加强我县医疗队伍建设,根据浙江省人事厅关于印发《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浙人才〔2007〕184号)精神,经研究决定,组织实施卫生系统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事业工作人员84名。具体的招聘单位、岗位(专业)、人数和报考资格条件,详见《云和县2011年卫生系统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二、招聘范围、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招聘范围、对象
 
具有云和县户籍或云和县生源的大学专科及以上毕业生(在计划表中标明条件的以计划表为准)。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就业推荐表》和《就业协议书》为依据;非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取得的毕业证书为依据;通过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电视大学等非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考试的人员,在2011年2月28日前毕业的可凭毕业证书按社会人员报考(报名时,已毕业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可凭学历考试组织单位出具的证明先行报名)。国有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报考须征得现工作单位同意,在职教师报考还需征得当地教育局同意(需提供书面证明)。
 
(二)报考条件
 
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义务;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专业、技能条件(有附加条件的以附加条件为准);适应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年龄、户籍取得及部分招聘岗位(专业)所要求的“工作经历”的计算截止时间均为2011年2月28日】。
 
三、招聘办法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察、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具体程序:
 
(一)报名
 
报名时间为2011年3月7日至3月9日,报名全部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地点:云和县人力资源市场(云和镇城北路21号,即县政府斜对面),根据招聘岗位专业要求对口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应届毕业生报名需凭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户籍证明)、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毕业生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等相关证件(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社会人员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薄(户籍证明)、学历证书、任职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需征求原用人单位意见的,则需提供原用人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
 
报名时需交近期免冠一寸照片1张。同一职位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比例不足3:1的、少数特殊专业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比例不足2:1的,按比例分别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将在云和人事劳动社会保障网予以公布。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交纳考务费80元,并凭《领准考证凭证》于3月29日到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科领取准考证。
 
(二)笔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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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试由县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笔试每门实行百分制。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占笔试成绩的30%,参考用书为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编的,浙江省人民出版社出版的2010-2011《公务员录用考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大学生“村官”录用考试参考用书》)和《专业知识》(占笔试成绩的70%)。笔试时间、地点另定(详见准考证)。
 
(三)面试
 
笔试后,分别按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招聘计划5人及以上按1:2确定),统一参加专业面试(操作),专业面试(操作)由县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与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共同组织实施。
 
(四)体检、考察
 
面试后,按笔试成绩50%,专业面试(操作)成绩50%计算总成绩。然后根据招聘计划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在面试合格(面试60分以上为合格,专业面试操作以实际成绩确定,下同)人员中确定体检、考核对象。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
 
体检由县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体检参照《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浙江省卫生厅关于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的通知》(浙人社发〔2010〕109号)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考察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08〕58号)执行。
 
体检、考察有放弃或不合格,可在该岗位(专业)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
 
四、公示、聘用
 
体检、考察后,根据体检、考察结果,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聘用对象。拟聘用对象在云和人事劳动社会保障网公示7天。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不影响聘用的,按聘用审批权限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报考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拟聘用对象凭毕业证书办理聘用手续,不能按时毕业并取得报考岗位(专业)规定的学历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聘用后,办理聘用合同签订、户籍落实、人事关系转移、社会保险和工资确定等相关手续。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6个月,应届生见习期1年)。试用期(见习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其他事项
 
1、新聘用人员,在云和县域服务期限至少五周年。报考乡镇的在该乡镇服务期限至少五周年。若需要有执业资格才能上岗的职位,应在试用(见习)期取得执业资格证,未取得的,延长一年试用(见习)期,若仍未取得,则取消聘用资格。
 
2、考生在报名确认后,有无故放弃者,三年内不得参加本县组织的相关考试。
 
3、有关面试、体检、考核事宜另行通知。
 
4、报考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号必须一致。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身份证遗失的,请及时补办或办理临时身份证,否则不得进入考场。
 
5、报考人员在初审、复审中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申请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或恶意注册报名的,给予取消报考资格且三年内不得参加本县组织的相关考试。
 
未尽事宜,由县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公务员管理科5122722)
 
 
 
 
云和县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
云和县卫生(计生)局
2011年2月25日
 
 
附件:《云和县2011年卫生系统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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