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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鄱阳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是以保护湿地与越冬候鸟资源为主要职责的省直正处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隶属于江西省林业厅。为了加强对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管理,提高人员素质,优化人员结构,我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的有关规定,制订本方案。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以上招聘条件所要求的硕士研究生,是全日制计划内统招的硕士研究生,并要求同时取得了学历和学位,身体健康,品行端正。 二、报名办法1、报名时间和方法:2011年3月5日-4月10日。通过现场报名或邮寄简历报名。 2、报名地点: 江西鄱阳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春晖路490号) 办公室 3、联系方式 ①通信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春晖路490号 邮 编:330038 ②联系人(资格初审):胡晓 联系电话:0791—3856879 4、报名需提交材料:身份证、毕业证和学位证(课程成绩表和学历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提交近期免冠一寸同底照片3张;外地学生可先电话报名,后将有关材料寄至报名点。 三、考核与考试1、考试方式及内容:采用直接面试考试和实际操作考核,择优录取的方式进行招聘。 2、根据用人单位综合能力素质考查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厅组织的统一面试入围人选。 3、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另行通知。 4、根据面试综合考评结果,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的人选。 四、体检体检按照有关规定执行,在招聘单位指定的卫生机构进行体检,费用自理。 因体检不合格的,用人单位可以选择取消该招聘岗位计划或根据面试成绩依次替补进行录用。 五、聘用及其他1、面试、考察、体检合格,并经公示无异议后,实行3个月的试用期,试用合格的,予以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2、试用期满并经综合考评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 3、试用期满经综合考评不合格的,或在试用期内有违反合同规定和有其它不宜继续聘用因素发生的,立即终止聘用。 4、应聘人员一经聘用,须在用人单位工作满5周年以上。 六、待遇聘用毕业生的工资、福利等待遇,按照国家及江西省的政策规定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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