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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上海市皮肤病医院工作人员2011招聘

(全职,发布于2011-03-08) 相关搜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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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皮肤病医院工作人员公开招聘简章
 
上海市皮肤病医院始建于1945年,是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为一体,具有皮肤病、性病、内科老年病和感染病等诊疗特色的上海市三级专科医院,是卫生部皮肤病专科医师培养基地。
目前实际开放床位330余张,在职员工300余人。主要临床科室设有皮肤内科、中医/中西医结合治疗科、性病科(性病研究室)、皮肤外科、医学美容科、老年皮肤科、内科/皮肤综合科、感染科以及皮肤与化妆品研究室、性病研究室、病理科、临床检验科和中心实验室等。
现因业务发展需要,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沪人社专发(2009)45号】,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招聘以下人员:

一、招聘学科岗位及数量
外科、皮肤性病科、皮肤与化妆品研究室、职业性皮肤病与皮肤毒理学、检验科、药剂科、麻醉科、中心实验室等专业技术岗位。
医生3名
护理3名
药剂2名
检验2名

二、招聘条件
(一)临床、医技科室学科带头人
1、高级职称;
2、博士学位或研究生导师;
3、年龄50周岁以下;
4、长期从事医、教、研工作,有三级医院任职经历者优先。
(二)临床、医技科室专业技术骨干
1、中级及以上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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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研究生学历;
3、年龄40周岁以下;
4、专业特长突出,有三级医院任职经历者优先。
(三)住院医师
1、应届毕业生根据《上海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实施办法》有关规定,住院医师必须进本院住院医师基地规范化培训合格后,择优录用;
2、历届毕业生具有研究生学历的住院医师择优录用。
(四)护理人员
护师(士):大专及以上学历;
主管护师及以上职称、有相应护理管理工作经历者优先。
(五)检验、药剂科技师、药师
技(药)师:大专及以上学历,中级及以上职称或研究生以上学历者优先。

三、招聘办法
1、报名(采取信件和电子邮件同时报名的方式)
信件报名(信封请注明“应聘”字样):请将个人简历、学历证明及其他资格证书等材料复印件邮寄至:上海市闸北区保德路1278号,上海市皮肤病医院人事科收,邮编:200443。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1年4月30日
2、资格审查
上海市皮肤病医院根据收到的报名材料进行筛选与资格审查,并择优通知面试及相关考试。
3、笔试和面试
通过简历筛选,根据招聘职数,按照一定比例,择优确定面试、笔试名单。笔试由单位组织或委托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等有关单位或部门组织,笔试内容主要为相关岗位的基本理论和专业知识。面试内容主要测试岗位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可采取答辩、结构化面试、情景模拟、实际操作等多种方式进行。面试提问以主考官为主,其余考官可做补充性提问。
4、身体检查
按照面试或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列,根据招聘职数,按1:1确定拟聘人员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通用体检标准(试行)》(或用人单位提出具体要求),统一组织到本院(三级甲等医疗机构)进行体检。
5、考察
由上海市皮肤病医院组织考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和诚信记录。
6、拟聘人员的确定和公示
根据考核、体检、考察结果,对拟录用人员在“21世纪人才网”或本单位网站或其他相关网络、媒体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无异议,报上级主管部门上海申康医院发展中心审核通过后,再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四、相关待遇和其他事项
上述人员一经录用,其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周老师、李老师
邮箱:pfbrs2011@
联系电话:61833041
监督电话:61833040
 
上海市皮肤病医院
2011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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