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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安徽省政府《关于基层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皖政〔2010〕66号)文件精神,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第6号令)要求,经金家庄区人事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决定,通过公开招考的方式择优聘用5名乡卫生院医务工作人员,现就招考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岗位数4个,招聘人员共5名,其中临床执业医师1名、临床执业护士2名、临床执业药师1名、临床B超医师1名。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安徽省内户籍医药类毕业生。其中:
临床执业医师须具备全日制普通高校临床医学类本科学历及执业医师资格,且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无不良记录;
临床执业护士须具备全日制普通高校临床护理类大专以上学历及执业护士资格,且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无不良记录;
临床执业药师须具备国家执业药师资格及大专学历,且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无不良记录;
临床B超医师须具备临床医学类专科学历及执业助理医师资格,执业类别为影像诊断,且有影像B超专业2年以上工作经验,无不良记录。
年龄要求:临床执业医师、临床执业药师、临床B超医师、临床执业护士均为1980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性别要求:临床执业护士、临床B超医师要求为女性,其他专业男女不限。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11年3月16日至18 日(上午8:30-11:30,下午2:40-5:00),逾期不予补报。
3、报名地点:金家庄区卫生局 联系电话:2825447 联系人:范女士
4、报名有关要求:
报名时携带2寸近期正面免冠同底照片3张,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或户籍证明、学历证书、执业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和工作年限证明等,提供原件审核,交复印件1份。
(二)资格初审
报名者须填写《金家庄区慈湖乡卫生院招聘人员报名表》并签署《诚信承诺书》,区卫生局派专人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区人社部门复核。审核有以下4种情形之一的,一律取消报考资格,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1、发生过医疗责任事故的;
2、有违法犯罪行为并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3、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或涉及"两非"案件受到查处的(含正在立案查处的)。
4、不符合招考条件的。
(三)报考有关事项
1、资格初审后,由招聘领导小组派专人通知报考人员于2011年3月24日至25日携带本人身份证在原报名点领取笔试《准考证》。
2、报考岗位总人数与招考总人数比例不小于3:1;未达到规定比例的,相应减少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如遇特殊情况,由区招考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四)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报考人员凭《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参加考试。
2、笔试内容:
笔试主要考公共知识和拟招考职位的专业知识,满分为100分,其中公共知识占20分,专业知识占80分。所考内容均不指定参考书。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每个招聘岗位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专业实务测试的人选,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笔试成绩相同的,按照笔试成绩中专业知识成绩排序确定入围人选。
(五)资格复审
笔试后,由区招聘领导小组负责对进入专业实务测试的人选资格进行复审,凡与报考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该证明材料另行通知),取消其参加专业实务测试的资格。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后再进行资格复审。笔试成绩相同时,按前述笔试成绩排序的办法处理。
资格复审后,在区政府网站上公示进入专业实务测试人员名单,并按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领取专业实务测试通知书。
(六)专业实务测试
专业实务测试工作由区招聘领导小组组织实施。结合卫生专业测试要求,一般采取专业笔试、面试、答辩、试讲、实际技能操作等方式进行,主要考查应聘人员适应岗位专业要求的业务素质能力及潜能等。测试成绩为100分。测试方式、时间、地点见《专业实务测试通知书》。
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50%,专业测试成绩占50%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根据合成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每个招聘岗位按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考生总成绩相同时,按笔试成绩排序确定体检人选。笔试成绩再相同的,按笔试中专业知识分数排序,以确定最终人选,并在金家庄区政府网站上公示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七)体检和考核
体检由招聘领导小组组织实施。体检须在三等甲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规定执行。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者,自体检结果公告之日起一周内本人可以书面提出复检要求,在收到复检通知一周内按规定进行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仍不合格,取消应聘资格。体检和复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核程序。考核由区人社局会同区卫生局负责组织实施。考核主要考察被考核人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及遵纪守法等情况。
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可在同一岗位中按报考人员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等额递补。总成绩相同时,按前述确定体检人选的办法处理。递补只进行一次。
(八)公示与聘用
对体检、考核合格者,经招聘领导小组会研究后在金家庄区政府网站上公示一周,经公示无异议的,由招聘单位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报批手续。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文件规定,招聘单位与招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实行合同制管理(不入编,享受同工同酬,购买保险),逾期不签合同按自动放弃处理。事业单位新招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监督检查
区监察局对考录工作实行全程监督,监督电话:2826170
本公告由区招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金家庄区慈湖乡卫生院公开招聘领导小组
二〇一一年三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