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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期: | 发布时间: 2011-03-14 16:58 | 浏览次数: 10 |
单位名称: | 北京新圆明职业学院 | 单位所在地: | 北京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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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地址: | 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科技园区聂各庄东路10号 | 邮 编: | 100194 |
联系电话: | 传 真: | ||
单位网址: | ww***com[点击查看] | 联系人: | |
电子邮箱: | rensc@ | ||
招聘说明: |
北京新圆明职业学院的前身是1994年成立的北京圆明园学院,至今已有17年的办学历史。2007年,经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北京市教委批复,正式纳入国家计划内招生,是北京市仅有的十所民办高等职业院校之一。学院党组织连续三次被评为“海淀区教育系统先进基层党组织”;学院被北京市政府部门评为“先进民间组织”、“北京市自律诚信先进民办非企业单位”;学院团委被授予“海淀区教育系统先进团委”、“校园文明礼仪教育示范团委”等荣誉称号。
具体事项如下:
一、可登陆ww***com[点击查看]了解北京新圆明职业学院。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1、应届硕士、博士学位毕业生。
2、专业:商务英语、广告设计与制作、艺术设计、计算机应用技术、文秘、文物鉴定与修复(书画方向)、工商管理、国际经济与贸易、城市轨道交通等相关专业。
3、专业能力强,有责任心和团队精神,有相关实践经验者优先。
三、符合条件的教师可协助办理进京手续,且在学院连续工作两年后,可参加校内中、高级职务评审;按北京市相关规定办理社会保险;待遇从优,工作优秀者年薪在3万—5万;可免费提供住房。
四、有意者请将个人简历发至 rensc@请注明求职意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