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教育学院2011年招聘教师公告 发布时间:2011-3-21 9:32:11 文章来源:原创文章 浏览次数:
福建教育学院座落在福州市中心风景秀丽的西湖之滨。学院创办于1956年,是一所由省政府设立、省教育厅主管、国家教育部批准承担全省中小学骨干教师、校长培训和在职教师学历提高教育及具有普通高校招生资格的高等院校。因事业发展需要,拟招聘数名专业培训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觉悟和师德修养,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爱岗敬业。
2、有扎实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知识,有较强的教学科研能力。
3、有一定的组织管理、沟通协调能力及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能胜任中小学教师培训教学工作和教研工作。
4、有中学教学经历者优先考虑。
5、要求英语阅读能力强,计算机应用能力强。
6、年龄要求:在40周岁以下,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要求。
二、招聘岗位
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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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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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求
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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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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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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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科研修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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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语文教研室 培训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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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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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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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阶段中文专业毕业;研究生阶段教学与课程论专业毕业者优先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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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科研修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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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数学教研室 培训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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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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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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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阶段数学专业毕业;研究生阶段教学与课程论专业毕业者优先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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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物理教研室 培训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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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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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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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阶段物理专业毕业;研究生阶段教学与课程论专业毕业者优先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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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长研修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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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长培训专业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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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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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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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管理、公共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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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长培训专业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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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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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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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计量和相似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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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报名办法
1、报名截止时间: 2011年4月17日;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报名表从福建教育学院网站ww***com[点击查看]下载。
3、现场报名地点:福建教育学院人事处(福州市梦山路73号,办公楼三层)。
4、现场报名时请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英语等级证书、计算机等级证书等有关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学术成果(论文、科研等)复印件,应届毕业生还须附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成绩单等其他相关材料、二寸正面免冠近照1张(贴在报名表上);网上报名者,以上材料原件在面试时提交审验。如有提供不实材料或弄虚作假者,取消其应聘资格。
5、经初审,符合条件者,电话通知其参加我院组织的考核。
四、组织考核
1、考核形式:考核分为片段教学和面试。
(1)片段教学:应聘者根据岗位及其对应的题目及教材章节复印材料(同一岗位同一试题、同一标准),现场准备1小时后进行15分钟片段教学,回答问题5分钟。每个岗位前3名进入复试,达不到规定人数的,按实有人数确定复试人选。
(2)面试:回答考官提出的问题。
在面试合格的基础上对考核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
2、考核时间:初定在2011年4月23日(星期六),具体安排另行通知,请留意福建教育学院网站上公布的信息。
五、聘用手续
1、体检:经考核确定的拟聘用人选,需到我院指定的医院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考核、体检不合格或主动放弃资格的,视具体情况可以从考核、体检合格线人员中依次递补。
2、公示:拟聘用人选经健康体检合格,决定聘用的,将在福建教育学院公示5日。
3、确定人选并办理手续: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与我院签订聘用合同,并办理合同登记手续。
4、待遇:被聘人员在聘用期内的工资、福利待遇等按照国家和福建省政府有关规定执行。符合我院引进高层次人才条件的按照《福建教育学院引进高层次人才管理暂行办法》落实待遇。
联系方式
任老师 (0591)83738274
尤老师 (0591)83727430
E-mail:rp_3727430@ (用附件形式发来电子简历)
学校主页:ww***com[点击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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