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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池县公安局
岳池县人才交流中心
关于招聘公安特警队员实行人才派遣的公告
一、招聘原则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名额
岳池县公安局特警大队特警岗位,名额22人(限男性)。
三、用工性质
由岳池县人才交流中心实行人才派遣。
四、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具有广安市辖区户籍的公民;
(二)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遵纪守法;
(三)遵守职业道德,保守工作秘密;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健康条件和沟通能力;
(五)身高1.72米以上,视力4.2以上;
(六)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退伍军人、警察院校毕业生优先,年龄在20-30周岁(即1981年3月15日-1991年3月15日出生),条件优秀的可适当放宽。
(七)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等;
(八)无违法上访行为;
(九)无违法犯罪记录。
五、招聘办法和程序
(一)报名要求
报名时须出示有效毕业证和身份证,并交毕业证和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以及一寸近期彩色免冠照片二张。
(二)报名时间
2011年3月21日9点至3月25日18点止。
(三)报名地点
岳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六楼人才交流中心。
六、考试
(一)考试采取体能测试、面试方式进行。
(二)体能测试、面试时间:2011年3月28日上午9时,2011年3月28日下午3时。
(三)体能测试、面试地点:岳池县公安局特警大队。
七、体检和考核
面试结束后,根据招聘岗位及人数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和考核对象。体检参照录用人民警察的体检标准和办法执行(体检费用自理)。考核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情况。
八、聘用
(一)考核、体检合格者,与县人才交流中心签订人才派遣合同(试用期3个月),实行合同管理。
(二)待遇:每人每月工资1000元,按政策缴纳社会保险。
(三)食宿自理。
二〇一一年三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