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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简介
重庆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是一所经重庆市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是国家教育部、建设部确定的"全国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基地","全国水利行业定点培训单位","重庆市水土保持与生态建设培训中心","国家电监会华中监管局电工进网作业考试点","重庆市水利行业干部培训中心","重庆市水电行业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学院设有水利工程系、电气工程系、建筑工程系、电子信息工程系、机电工程系、管理工程系、基础教学部和继续教育学院在内的六系一部一院28个专业63个方向。现有在册学生5000余人,在校教职工总数300余人。
为吸引更多的高层次人才来学院工作,加快建设一支素质优良、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教师队伍,进一步优化师资队伍结构,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把重庆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建设成为具有较大影响的高职院校,经重庆市水利局研究,重庆市人事局审定,现面向社会柔性引进博士研究生、副教授及以上专业类高层次人才。专业类高层次人才是指在教育教学、科研、行业企业中具有正高以上职称或在正高岗位上岗和具有副高职称而且具有硕士以上学位,以及具有博士学位的人才。招聘简章公布如下:
招聘原则
(一)德才兼备。高层次人才既要有高水平的专业知识,还要有高尚的道德品质。
(二)专业需要。高层次人才必须符合学院专业建设和教学科研工作的需要,又适当储备专业建设与长远发展需要的高层次人才。
(三)坚持择优录用、聘约管理的原则,充分发挥高层次人才的作用。人才引进工作应严格按程序和要求办理,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招聘条件
(一)拥护党的领导,热爱党的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高尚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遵守学院规章制度。
(二)适应学院专业建设需要,有较强的教学、科研能力,有较丰富的教学、科研经历和高水平成果,能带领教学团队组织教学质量工程和教学改革工程项目建设,有指导专业教学、实习实训的技能,有为学院的教育教学改革和发展奉献的精神。
1.教学为主型高层次人才至少应具备以下教学业绩条件二项:
(1)主持1项省部级教研教改项目;或参与2项省部级以上教研教改项目(排前3名);或参与1项国家级教研教改项目(排前7名)。
(2)参与1项省部级教学质量工程项目(排前2名);或参与2项省部级以上教学质量工程项目(排前5名);或参与国家级教学质量工程项目(排前5名)。
(3)公开发表3篇教研教改论文(其中在核心刊物上发表2篇);或公开发表1篇教研教改论文,且主编1部本专业教材。
(4)获省部级以上教学成果奖(国家级奖,或省部级一等奖排前7名、二等奖排前5名、三等奖排前3名)。
(5)获省部级各类教学竞赛奖(三等奖以上);或校级各类教学竞赛奖一等级;或作为第一指导教师指导学生参加各类竞赛且获得奖项(国家级三等奖以上,省部级一等奖)。
2.教学科研型高层次人才至少应具备以下教学业绩条件二项:
(1)主持校级教研教改项目;或参与省部级以上教研教改项目(排前5名)。
(2)主持校级教学质量工程项目;或参与省部级以上教学质量工程项目(排前7名)。
(3)公开发表2篇教研教改论文;或核心刊物上发表1篇教研教改论文;或主编(或副主编)1部本专业教材(排前3名的副主编)。
(4)获校级以上教学成果奖(省部级奖,校级一等奖排前3名、二等奖排前2名,三等奖第1名)。
(5)获校级各类教学竞赛奖;或作为第一指导教师指导学生参加各类竞赛且获得省部级奖。
3.科研为主型高层次人才至少应具备以下科研业绩条件二项
(1)在核心期刊上发表4篇以上学术、科研论文,其中2篇以上被SCI/EI/SSCI/CSSCI/新华文摘/人大报刊复印资料等国内外权威科技论文检索工具或文摘收录;或在核心期刊上发表3篇学术、科研论文,其中1篇以上被SCI/EI/SSCI/ CSSCI/新华文摘/人大报刊复印资料等国内外权威科技论文检索工具或文摘收录,且出版8万字以上的学术著作(专著、编著或译著)。
(2)承担省部级以上3项科研项目(课题)(国家级项目排前5名、省部级重点项目排前4名、省部级一般项目排前2名),其中主持2项省部级一般项目;或本人承担横向科研项目的到账经费累计达到100万元(人文社科类项目经费按照上述经费数的五分之一计算)。
(3)获国家级科技奖(教育部人文社科奖)(排前9名);或省部级政府科技奖(社科奖)三等奖以上(一等奖排前5名、二等奖排前3名、三等奖排第1名);或国家一级学会(协会)等社会力量设立的成果奖三等奖以上(一等奖排前5名、二等奖排前3名、三等奖第1名)。
(4)科研成果有4项被正式推广应用;或科研成果转化运用后产生直接经济效益800万元以上;社会效益明显。
(三)身体健康。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者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能力水平突出者,年龄可适当放宽至55周岁;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者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能力水平突出者,年龄可适当放宽至50周岁;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45周岁。
报名方式
凡符合学院专业建设与长远发展的高层次人才均可来电咨询,或直接将个人简历、报名登记表及相关资料发送到邮箱cqsdrsc@。(需提供的资料: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职称资格证书、业绩证明材料、近期一寸免冠照片1张,有单位的需持单位同意调动证明信。材料通过扫描后发至邮箱即可。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面试及录用程序
学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拟引进人员进行面试考核,对其思想政治表现、教学科研水平、工作能力、身体状况等进行综合考察,确定是否引进。由组织人事处负责办理相关手续。
引进人才待遇
1.工资待遇
工资,以入校时的学历、学位或专业技术职务比照学院同条件人员确定国家统发工资,到校后按学院和国家相关规定执行;对引进的博士学位研究生,专业类应届博士研究生校内可特聘为副教授,享受副教授待遇,其它博士学位获得者其专业技术职务为中级及以下者,除国家统发工资外,待遇按副教授待遇执行。
2.福利待遇
学院对引进的高层次人才给付安家费,并提供面积为120㎡左右的无产权住房一套。对夫妻双方均符合我院高层次人才引进条件的,学院只提供面积为120㎡左右的无产权住房一套,安家费按1.5人的标准执行。安家费按"安家费÷60"的标准在5年内按月平均发放,服务期未满离开学校,则停止发放;在学院工作满8年,并完成相应专业技术工作任务后,住房归个人所有。具体标准如下:
(1)既具有博士学位,又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者提供一套住房并解决安家费20万元。
(2)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的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者提供一套住房并解决安家费15万元。
(3)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者提供一套住房并解决安家费10万元。
(4)博士研究生提供一套住房并解决安家费7万元。
3.教学、科研项目启动经费
(1)教授级:工科类3-5万元/人,文科类2-3万/人。
(2)副教授级:工科类2-3万元/人,文科类1-2万/人。
(3)博士研究生:工科类2万元/人,文科类1万元/人。引进人才服务期未满离校,则应全额退回科研启动费。对经费使用不当者,学院将做出处理决定。
4.进修与学术交流
优先安排高层次人才到国内外进修、合作研究和参加国内外重大学术会议。
5.职称评聘
按照重庆市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办法,优先推荐高层次人才申报晋升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在评审通过后聘任相应专业技术职务。
6.配偶安置
从校外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其配偶若符合学院调动条件且所学专业或所从事工作为学院教育教学工作所需的,在符合国家调动原则的前提下一般可随调;其配偶若不符合学院调入人员要求,可推荐至相关单位工作或协商解决;其在九年制义务教育阶段的子女入学,学院可帮助联系就读学校。
7.其他
柔性引进的高级专业技术职务、高学历人才,具体工作任务和待遇由学院研究后面议。海外留学的硕士/博士研究生,按照学院同类人员享受待遇。
引进人才的职责和义务
1.服务期限
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均从引进起,服务期限为5年(含寒暑假),5年内不得提出调离申请。
2.工作职责
(一)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应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断提高自身的思想政治素质;热爱高职教育事业,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为人师表,教书育人,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积极参加专业建设和实验室建设及其它实践性教学活动;积极承担院系安排的其他工作。
(二)在服务期内承担两门及以上课程的教学工作或者每年至少带1-2名与其专业方向相同或相似的有学院正式事业编制的研究人员一起从事教学科研工作。
(三)每年至少在院内作两次学术讲座。
(四)了解前沿性学术动态,掌握相应专业研究进展情况,积极参加院、系组织的教育教学改革及科学研究工作;积极争取课题立项,带领课题组成员开展研究工作;做好教学成果、科研成果的推广应用工作;指导青年教师的教学与科研。在5年服务期内,博士研究生至少以学院为第一完成单位完成下列6项任务中的2项,正高职称者则需完成3项。
1.主持省部级以上特色(示范)专业建设项目1个。
2.主编出版省部以上高职高专教育规划教材2部。
3.作为主持人,完成省部级重大教改项目或科研(立项)课题2项。
4.作为带头人,获得重庆市高等学校教学团队称号1个。
5.主持省(中央)财政支持的实训基地建设项目1项。
6.独立或作为主要作者发表8篇以上与本专业相关的具有较高水平的论文,其中,一般核心刊物3篇,或SCI源刊1篇,或EI源刊2篇。
每年度末,由组织人事处牵头,教务处和科研处配合,对高层次人才履行职责情况进行考核。
本简章由重庆市水利局和重庆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专业类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
部门 |
岗位名称 |
人数 |
学科要求 |
性别 |
学历、职称要求 |
备注 |
电气工程系 |
专业带头人 |
1 |
发电厂及电力系统或高压输配电专业 |
不限 |
高级工程师以上,相关行业工作5年以上 |
|
专业带头人 |
1 |
供用电技术或电力系统继电保护专业 |
不限 |
高级工程师以上,相关行业工作5年以上 |
|
|
水利工程系 |
专业带头人 |
1 |
水利工程 |
不限 |
博士或教授 |
|
专业带头人 |
1 |
水环境工程 |
不限 |
博士或教授 |
|
|
专业负责人 |
1 |
水利工程 |
不限 |
博士或副教授 |
|
|
专业负责人 |
1 |
农田水利 |
不限 |
博士或副教授 |
|
|
专业负责人 |
1 |
水环境工程 |
不限 |
博士或副教授 |
|
|
建筑工程系 |
专业教师 |
1 |
建筑工程 |
不限 |
副教授职称(或高工)及以上 |
有丰富实践经验 |
专业教师 |
1 |
钢结构建造技术 |
不限 |
副教授职称(或高工)及以上 |
有丰富实践经验 |
|
专业教师 |
1 |
工程测量 |
不限 |
高级工程师及以上 |
有丰富实践经验 |
|
专业教师 |
1 |
道路桥梁工程技术 |
不限 |
副教授职称(或高工)及以上 |
有丰富实践经验 |
联系人:张老师 电话:023-49838491 网址:ww***com[点击查看] 邮箱:cqsdrsc@
邮编:402160 地址:重庆市永川区昌州大道西段18号
二〇一一年三月十七日
附件1:重庆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引进专业类高层次人才报名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