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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抚州市红十字会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救护培训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热爱公益事业,有爱心,有奉献精神,能吃苦耐劳;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素养。 2.工作态度积极,责任心强,具有良好的团队精神,无违法违纪记录。 3.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医学类专业,有一定临床或教学工作经验者优先;身体健康,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女性1.58米以上,男性1.68米以上,品貌端庄,能适应本市或派驻异地培训。
4.普通话标准,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及应变能力。
5.能熟练使用办公自动化系统。
6.有红十字救护员证书或师资证书者优先。
二、用工方式 劳务派遣。
三、报名事项
1.报名时间:2011年3月8日-3月30日(双休日除外);
2.报名地点:抚州市红十字会救助救护服务培训中心(市玉茗大道市直集中办公大楼1号楼340室 );
3.随带材料: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及上述证件复印件各1份,报名表1份。应届生还需携带加盖学校公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和复印件,有相关工作经历的,需出具证明。
四、录取方式 采用考试与考察相结合,择优录取。 五、签订协议 录取后要与抚州市救助救护服务培训中心签订用工合同,保证为抚州市救护培训工作服务2年以上。协议期间,听从调配,参加各类救护培训班的讲课。 六、工资待遇 专职人员实行绩效工资:底薪700元,另加业绩工资(单位负责交社保);兼职人员无底薪,根据工时进行补贴。 欢迎有志人士踊跃报名。 咨询电话:0794-8292779 8292778
附件:抚州市红十字会2011年招聘救护培训师报名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