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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缓解我县卫生系统医疗卫生人员紧缺的燃眉之急,尤其扩建后的惠水县人民医院、惠水县中医院面临创二级甲等医院指令性任务,进一步充实我县卫生系统专业技术人员队伍,不断提高医疗技术服务水平,根据《黔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报送2011年度招聘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员方案的通知》的精神,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1、县招聘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次招聘工作。
2、组建考试组到贵阳医学院、遵义医学院、贵阳中医学院等对本科及以上应往届毕业生进行面试择优选聘。
3、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政策咨询、学历认定、资格审查、报名、成绩统计及日常工作。
4、考试命题、制卷、评卷以及考试、体检、政审等工作由县招聘领导小组统一安排部署。
二、引进单位及人数
本次面向省内外高校引进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38名,引进职位详情见《惠水县卫生系统2011年度直招专业技术计划申报表》。
三、引进原则
引进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ldquo公开、公正、平等、竞争、择优&rdquo的原则,实行岗位公开、自愿申报、择优选拔的用人机制。
四、引进人员条件
(一)遵纪守法,热爱祖国,品行端正,具有爱岗敬业的奉献精神;
(二)具有适应引进岗位所需要的政治素质和文化素质,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三)五官端正,身体健康;
(四)应聘人员应具有医学院相关专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院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往毕业生;
(五)年龄35周岁以下(1976年4月1日以后出生);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者或硕士学位者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76年4月1日以后出生);
(六)学历要求均为初始学历。
五、引进程序
(一)发布引进人才信息
公开引进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工作信息分别在省内外高校发布,可登录惠水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查询。符合引进岗位所需条件的应聘人员可按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名,作应聘登记,并提交报名所需材料(2011年应届毕业生需携带由所在学校出具的有效证明)。
(二)报名时间、考试时间、地点及所需材料:
1、报名时间:2011年3月29至3月31日下午5:30。
2、报名地点:
贵阳医学院毕业生就业报导中心
3、考试时间:2011年4月1日上午10:00点。
4、考试地点:贵阳中医学院。
5、准考证发放时间:2011年4月1日上午8:00至8:30,准考证发放地点:贵阳中医学院
5、报名时需交材料: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提交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小二寸照片叁张。
(三)资格审查
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将对应聘人员的基本条件、学习经历、学术水平、综合素质等方面进行资格审查。根据规定,按报名人数与引进人数之比核定参考人数,原则上不低于3:1。
(四)考试
1、考试方式
考试采取的方式为面试。
2、考试程序
面试:面试分值满分100分,面试综合成绩为面试总分加优惠分。每位考生面试分数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数。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应聘人员所学的专业知识进行随机提问考核;
(五)优惠条件
取得医师资格证者,加8分;取得检验师资格证者,加5分;取得药师资格证者,加5分;在惠水县事业医疗卫生单位临聘工作的,按每工作满一周年加1分,累计加分最多不超过5分;有硕士及以上学位者加5分,各项累计加分最多不超过10分。
六、体检
参加体检的人员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按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体检不合格者不列入考核对象。如遇综合成绩末位并列的,取面试成绩高分者进入体检。
考生体检在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及其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七、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核对象,考核以考生的现实表现、就业推荐表和学籍档案为主要内容。
在考核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按管理权限,经县招聘领导小组审定,取消聘用资格。
(一)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二)有犯罪前科和严重违法违纪行为,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
(三)有政治、经济和其它问题;
(四)组织纪律涣散,严重违犯校规校纪;
(五)发现有其它较严重疾病;
(六)不符合引进职位的资格条件;
(七)截止到2011年8月30日,未能取得招聘职位所需学历的;
(八)经县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不能聘用的其他情况。
对体检、考核不合格的职位,按考试总成绩依次顺延递补。
八、聘用审批
经面试、笔试、体检、考核合格的人员,将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县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拟聘用人员名单,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
经 公示合格的人员,填写《黔南州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审批表》(一式三份),经引进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县人事部门审核后,报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在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批准后,由县人事部门按规定行文安排工作,工资待遇及相关保险事项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执行。被聘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
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由人事部门行文正式聘用;在规定时间内不按时到单位报到、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试用期未满自动离岗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聘用人员服务期原则上不低于5年。新聘用人员由县人事部门统一组织初任培训。
九、未尽事宜由惠水县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十、纪律监督
本次引进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监督。
引进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政策规定、条件标准、工作程序严格把关,严守考试纪律,坚决杜绝
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纪检、监察人员对招聘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如有违纪情况发生,经查实,将取消考生聘用资格,对违纪的相关人员给予纪律处分。 咨询电话:0854-6283565 监督电话:0854-6221197 附件下载:ww***.cn[点击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