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坪山新区卫生系统赴市外定点
公开招考应届毕业生公告
为补充工作人员,深圳市坪山新区卫生系统事业单位将赴市外面向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考26名职员。招考具体职位详见《深圳市坪山新区卫生系统赴市外公开招考职员职位表》(见附件1,以下简称《招考职位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对象、条件及有关要求
(一) 招考对象
符合本公告及报考职位所要求条件的人员均可报考。
(二)招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有履行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符合本公告及《招考职位表》所规定的资格条件。
(三)有关要求
1.对报考人员身份的界定
本公告所称毕业生均指纳入国家全日制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计划并通过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毕业的2011年毕业生及2009年、2010年毕业并办理了暂缓就业的毕业生,此类人员考试入围的,报到时必须提供全国统一的派遣报到证。
2.对招考范围的要求
符合条件的应届毕业生均可报考。
3.对报考学历的有关要求
(1)报考人员均须通过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取得本科(含)以上学历及学士(含)以上学位。
(2)学历必须与职位要求相符。低学历不能报考高学历要求的职位,高学历也不能报考低学历要求的职位。
4.对报考专业的有关要求
报考者的所学专业必须与职位要求一致。专业是否相符可以参考国家教育部颁布的《高职高专、本科以及研究生专业目录》(可登录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查询)。
5.对报考年龄的要求
最高年龄限制统一为40周岁(即1970年3月31日之后出生),但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报考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即1965年3月31日之后出生)。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接受报考:
1.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
3.2012年及以后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5.非地方班的军队院校应届毕业生;
6.现役军人;
7.按规定需回原籍服务的学生。
二、招考程序
(一)招考形式:分点面试,集中笔试。
1.2011年3月下旬,在坪山新区政府在线和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四川大学华西临床医学院、广州中医药大学学校网站同步发布招考公告;
2.2011年4月初,赴各大学接受报名,组织面试,并按1:3的比例确定笔试人选;
3.2011年4月下旬,入围笔试人选参加深圳市考试院组织的笔试,并按1:1的比例确定拟录用人员。
(二)报名方法
1.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设定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四川大学华西临床医学院、广州中医药大学三个考点,考生请提前下载《报名表》(见附件2),根据要求填写好后带至现场进行报名及资格审查。
2.报考时间
2011年4月7日。
3.报考地点
设在相关医学院。
4.报名注意事项
①每人限报考1个职位;
②严格按照职位要求报名。个人条件与报考职位要求不符的,考试成绩无效,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③报考者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三)资格审查
1.时间、地点:与报名时间、地点一致。
2.资格审查方法
考生在报名时须提供相关材料。招考单位组织2—3名专家通过查看资料、询问等方式进行综合评价(评价标准由各系统根据实际情况另行制定)。择优按1:6的比例择优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并通知考生本人。
3.须提供的材料
考生应提供材料原件供审查人员验证,并留复印件。
(1)基本材料
①报名表(报名前自行下载并填写好报名表);
②毕业生推荐表(函)(加盖学校“毕业生分配办公室”或“学生就业指导中心”或“学生处”公章,研究生的推荐表加盖“研究生院〈处〉”的公章亦可,复印件,验原件);
③院系推荐意见(推荐表中已有的不需再提供);
④成绩单(复印件,验原件);
⑤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
⑥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证(本科毕业生可暂不出具);
⑦职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详细证明材料。
(2)有下列情形的,均须按要求提供相应材料
①留学归国人员资格审查时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尚未取得《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可以凭深圳市外国专家局出具的《出国留学人员资格临时证明》接受资格审查;未毕业的,资格审查时必须提供就读院校开具的在读及毕业时间的证明和我国驻外使领馆确认书;所有留学归国人员通过考试、考察和体检后,必须凭《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办理聘用手续;
②2010年毕业的暂缓就业毕业生须提供与学校签定的暂缓就业协议书或者落款时间为2010年9月1日以后的推荐表;
③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的,按国内院校毕业生报考,资格审查时须提供国内院校出具相应的证明。属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外学位的,办理聘用手续时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
④军队院校地方班毕业生报考的,需提供就读院校出具的地方生证明。
4、其他要求:
(1)报考人员所提供的审查材料必须齐全且保证真实,如材料不齐或弄虚作假,不得进入面试;
(2)考生须本人按时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查;
(3)资格审查只是对考生提供材料的初步审查,最终以市、区人事部门办理聘用手续时的审查结果为准;
(4)经审查合格的,确定为进入面试人选,审查不合格的,不得进入面试。
(四)面试
1.面试时间及地点
面试时间在资格初审结束后进行,地点与报名地点一致。
2.面试形式及面试组织
面试由坪山新区人事局负责组织,坪山新区公共事业局具体落实,试题由新区公共事业局命制,面试形式为综合面试。
报考者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面试。
3. 面试成绩公布:在考生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成绩。
4. 面试结束后,各职位按1:3的比例依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确定笔试入围人选。
(五)笔试
笔试委托深圳市考试院统一组织实施。报考者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及笔试准考证原件(两证缺一不可)参加笔试。坪山新区组织人事局不组织或委托组织任何形式的考前培训。笔试合格线由坪山新区组织人事局统一划定。
1.笔试科目及内容
此次招考职员的笔试题型为医疗卫生类或一般类。
笔试内容及大纲可登录深圳市考试院网站查询,或拨打电话:0755-83776655咨询。
2.笔试时间、地点
公布面试成绩时一并公布。
3.笔试成绩公布
笔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深圳市考试院网站公布。
4.确定入围拟聘人选
笔试结束后,按照面试、笔试成绩5:5的比例加权合成总成绩。根据各职位拟聘人数,按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等额确定拟聘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将于笔试成绩公布后5个工作日内在坪山新区政府在线网站上公布。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的确定为拟聘人选。
三、考察、体检、公示、办理聘用备案手续
(一)考察
考察内容为拟聘人员的德、能、勤、绩、廉以及适应所报考职位的相关情况,并对拟聘人选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经考察不合格的,由坪山新区组织人事局按管理权限报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定,审定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经考察后确定入围体检人选,入围人员名单由用人单位另行通知赴深圳体检。
(二)体检
取得体检资格的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笔试准考证原件及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一张,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拟聘资格。
体检由坪山新区人事局组织,坪山新区公共事业局具体落实。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标准参照执行修订后的《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如体检结果出现影响聘用的情况时,不予聘用。
(三)公示
经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由坪山新区组织人事局在坪山政府在线网站公示7天。
(四)办理聘用备案手续
拟聘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或有投诉经查不实或投诉属实但不影响聘用,且不违反《深圳市事业单位职员管理办法(试行)》(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137号)及《深圳市事业单位职员招聘实施细则》(深人规〔2009〕3号)等文件关于聘用、回避等有关规定的,由坪山新区公共事业局向坪山新区组织人事局申报办理聘用备案手续,所聘人员按我市新出台的岗位管理制度及相关政策实施管理。拟聘人员无正当理由1年内(从笔试之日起算)未办理聘用手续的,考试成绩失效,取消其聘用资格。
拟聘人员被投诉不符合聘用条件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投诉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四、试用期
对已办理聘用手续的人员,由用人单位按规定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实行一定期限的试用期(应届毕业生实行1年试用期,其中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的,可缩短试用期,但不得少于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结束,考核合格的,予以继续聘用,考核不合格的,按规定办理解聘手续。
五、其他事项
(一)招考相关资格等时间的计算,均截至2011年3月31日。
(二)应届毕业生报考的,毕业时应能完成学业并取得符合报考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三)对在招考过程中违反我市职员招聘规定及本方案规定的单位及应聘者,将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五)本方案所指日期或数字均包含本数。
(六)拟聘人员毕业后凭报到证统一到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到,坪山新区组织人事局、公共事业局根据其报考单位,安排到坪山新区各医院,不服从安排者不予聘用。
(七)招考查询网址如下:
1、坪山新区政府在线:ww***.cn[点击查看];
2、深圳市考试院网站:ww***.cn[点击查看]。
(八)联系电话
深圳市坪山新区公共事业局:(0755)84622745
深圳市坪山新区组织人事局:(0755)84622724
深圳市坪山新区人民医院简介
坪山新区人民医院是坪山新区成立后上级拟定的区域中心医院,是一所集医疗、急救、教学、科研、预防、保健、康复为一体的现代化综合性"二级甲等"医院、广东高等医学院校教学基地、广州医学院和广东药学院临床教学医院、广东省全科医师培训基地、广东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广州医学院研究生教学基地。
医院现有职工820多人,其中主任医(技)师16人、副主任医(护)师70多名,医学院兼职正、副教授26名、有中级职称100多人以及各级技师100多人,其中硕士生导师1人,形成最有活力的专家群。现有病床300张,可开放病床380张,年门诊人数100多万人次,年住院人数1万多人次,年急诊5万人次,年业务收入1.5亿多元。拥有全身螺旋CT、800毫安、500毫安X光机、C型臂X光机、CR、彩色B超、全自动生化分析仪、弹道碎石机、体外震波碎石机(X光、B超定位)、全数字鼻内窥镜、全数字腹腔镜、经皮肾镜、口腔数字成像系统、动态心电监护系统等大批先进的医疗设备。院本部占地面积50多亩,总建筑面积5万多平方米。设有急诊科、内科、骨科、手外科、脑外科、泌尿科、普外科、胸外科、肛肠科、烧伤科、感染疾病科、妇科、产科、儿科、中医科、口腔科、眼科、耳鼻喉科、皮肤科、理疗科、检验科、病理科、放射科、CT室、B超室、彩超、心电图室、腔镜室、法医鉴定室、病人服务中心等30多个临床、医技科室及22间社区健康服务中心。
根据国务院批准的《深圳市综合配套改革总体方案》,作为深圳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试点,坪山新区于2009年6月30日正式挂牌成立,面积近170平方公里,常住人口100万以上,境内工业区云集,中芯国际、比亚迪、日立环球等国际知名集团进驻,是个后发优势明显的地区。新区突出改革创新、产业特色、绿色环保、和谐安定,是深圳市的改革创新试验区、高端产业聚集区、绿色人居示范区,贯彻科学发展观示范区,综合配套改革先行区。
在深圳特区三十华诞之际,随着坪山新区的成立,该院已更名为“坪山新区人民医院”,一跃而成深圳东部区域性医疗保健中心。
深圳市坪山新区坑梓人民医院
(坪山新区妇幼保健院)简介
深圳市坪山新区坑梓人民医院成立于1987年5月,位于坪山新区坑梓办事处龙兴南路6号,是一家集医疗、预防保健、康复为一体的省综合性一级甲等医院、省百家文明卫生院。2010年全年门急诊诊疗305,818人次,出院4,237人次,截至2010年底,全院职工共266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230人,高级职称38人,中级职称60人。2010年1月,经深圳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批准,医院将转型为深圳市坪山新区妇幼保健院,按二级妇幼保健机构标准进行建设,坪山新区管理委员会已开始保健院的择址重建工作,根据坪山新区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力争2011年立项动工建设,在三年内完成。在转型升级过程,医院需要一批高级职称骨干人才并逐年培养优秀毕业生作为后备人才,保证医院的可持续发展。
22***130[点击查看]附件:1.深圳市坪山新区卫生系统赴市外定点公开招考职员职位表
2.深圳市坪山新区卫生系统2011年招考应届毕业生报名登记表
深圳市坪山新区组织人事局 深圳市坪山新区公共事业局
二〇一一年三月十八日 招聘时间:2011年04月07日09点00分 招聘地点:华西东院行政楼一楼二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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