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我校学生专职辅导员推荐选拔工作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建设一支爱岗敬业、求实创新的高素质辅导员队伍,经研究决定,现向全国公开招聘学生专职辅导员,负责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日常管理工作。具体事宜如下:
一、招聘条件:
1.中共党员,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一定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基础和政策水平,有较强的政治敏感性和政治鉴别力;
2.具有硕士及以上学历和学位(全日制双证);
3.年龄不超过28周岁(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学位者可适当放宽;
4.学习成绩良好,英语达到国家六级水平(取得六级证书或考试成绩在425分以上);
5.在校期间担任过学生干部,具有较强的语言和文字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调查研究能力、人际交往能力和社会工作能力,有较强的计算机运用能力,能熟练操作办公软件,有较强的责任心和奉献精神;
6.爱岗敬业,具有一定的奉献精神,具备从事高校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必备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具有较为丰富的社会、自然科学知识和良好的文化素养;
二、相关待遇
一经录用,享受我院合同制干部待遇。
三、报名方式及程序
1.填写《扬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辅导员登记表》与个人简历一起寄至学校,接受报名截止时间为2011年4月8日。
2.学校根据应聘者提供材料对照招聘条件进行资格审查,择优确定参加笔试名单。
3.应聘者务必保持通讯工具畅通,笔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应聘者所提交的各项材料内容必须真实,表格内容须按要求填写,内容不全或与要求不符的,不予受理。对弄虚作假的, 一经查实将取消资格、通知所在学校或单位。
四、联系方式
扬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工作处,联系人:康老师,邮编:225127,电话:0514-87433069
扬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二○一一年三月三十一日
扬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辅导员报名申请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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