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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 ||||||||||||||||||||||||||||||||||||||||||||||||||||||||||||||||||||||||||||||||||||||||||||||||||
山西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具有59年办学历史,现隶属于省教育厅,学院位于太原市新建路131号。近60年来,学院秉承“励学重行”的校训,积淀了深厚的文化底蕴,为国家培育了3万余名大中专毕业生。2004年12月,学院顺利通过了山西省教育厅组织的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评估结论为优秀。2005年9月学院被教育部等七部委授予“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称号。2007年8月,学院被教育部、财政部批准为全国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立项建设单位,2010年7月验收通过,确定我院为“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 学院设有冶金与环境工程、机械工程、电气工程,建筑工程、计算机工程、管理工程六个系及基础教学部。开设冶金技术、材料工程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数控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建筑工程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物流管理等33个专业。现有在校生6200余人,教职工360人。教授9人,副教授积极其他副高职称76人。 为了优化我院师资队伍结构,提高教师整体素质,现面向985院校和行业全国重点院校公开招聘教师30名。 联系方式:山西工程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地址:太原市新建路131号),联系人: 招聘有关信息发布见校园网首页“通知公告”栏和人事处“人才招聘”栏。 一、招聘的岗位、专业、人数及应聘条件 我院本次公开招聘教师30人,具体招聘专业、人数、应聘条件见下表:
应聘人员除符合以上表中条件外,还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2011年国家统招可以办理派遣手续的应届毕业生 2、硕士要求二批以上本科起点,所学专业和本科一致; 3、遵守宪法和法律; 4、热爱职业教育事业,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教书育人的思想和职业道德,热爱教育事业,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和奉献精神; 5、适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教学岗位要求的职业素质和工作能力。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2、报名者请于 3、资格审查:学院根据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名人员对所提供的材料负诚信责任,凡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4、现场确认:资格审查通过者,在得到反馈信息后务于 (1)两张一寸近期彩色免冠照(背面写清姓名、毕业院校及报考专业)。 (2)身份证; (3)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4)学习成绩单; (二)考试 招聘考试分初试与复试(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1、初试,采取考核方式,主要考察应聘者专业学习情况、基础知识情况等。 2、复试,采取试讲方式,进一步考察应聘者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专家根据评分标准打分。 (1)试讲:试讲时间不超过20分钟; (2)答辩:答辩时间不超过10分钟。 试讲时间及各专业试讲题目在校园网首页“通知公告”栏和人事处“人才招聘”栏通知。 (三)考核 学院对初选拟聘人员的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能力、学习成绩及遵守法律情况进行考核。 (四)体检 学院组织考核通过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表在人事处领取),体检标准按《山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修订)》执行,对体检不合格者取消拟录用资格。因体检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按总成绩和要求依次递补。 (五)确定拟聘人员 根据考试考核体检综合情况,由学院招聘领导组审定拟聘人员。 (六)公示 对拟聘人员在我院校园网“通知公告栏”和人事处“人才招聘”栏进行为期一周的公示。 (七)拟聘人员到岗实习 拟录用人员在公示期满无异议者,报省教育厅、人社厅审批后由我院人事处通知本人到岗实习三个月。 (八)办理聘用手续 试用期满,对试用合格且各种证件齐全的,办理相关录用手续。 三、纪律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坚持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聘纪律,严格秉公办事,接受社会及监察部门的监督,监督电话:0351-3350484 二0一一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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