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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远安县卫生人才招聘简章(4.9参会单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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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我县人才强县战略,进一步充实我县卫生事业单位人才队伍,经县委、县政府研究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及各高等院校毕业生,公开招聘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招聘方案公布如下: 一、招聘计划、对象、条件 1、计划:全县卫生事业单位共招聘15名,具体专业为: 临床医学、中医、医学影像、预防医学、医学检验、卫生管理、护理、财会等,其中紧缺急需专业为医学影像、预防医学、医学检验、财会等。 2、对象:年龄28周岁以下,国家计划内全日制普通高校二类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有工作经验且有执业资格者优先考虑。 3、条件: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思想品德好;2、符合招聘专业要求,自愿到远安县卫生事业单位工作;3、身体健康;4、服从安排。 二、公开招聘程序及方法: 2、招聘方法: ①发布信息:卫生局及人事部门共同制定公开招聘方案及《招聘简章》分别在远安党建网、远安人事网、远安卫生网发布招聘公告。 ②报名:报名时需持本人个人简历、就业推荐表、《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及其它证明材料,并填写《远安县2011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网上下载);报名时间:2011年3月19日~4月19日。报名地点:远安县卫生局三楼人事股或登陆网站(远安人事网或远安卫生网)直接填写报名表。联系人:熊晓玲,联系电话:0717-3819623,手机:13972495719,邮箱:xxlyly@。 ④组织面试和专业水平能力测试 :县卫生局组织专班对报考者统一进行面试和专业水平能力测试,测试内容为临床医学基础知识及相关基本技能操作,时间安排在5月份(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⑤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面试和专业水平能力测试结束后,根据得分高低确定拟聘用人选,报组织人事部门审批。 ⑥审批通过,体检合格后在远安人事网及远安卫生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一周。 ⑦签订就业协议书,办理聘用及人事代理手续,安排到卫生事业单位工作。 三、聘用人员使用、管理及相关待遇 1、聘用人员安排到卫生事业单位工作,实行合同聘用制管理,由本人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人事部门鉴证。试用期满,经考核决定是否正式聘用。聘用人员在远安县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 2、聘用人员人事档案由县人才交流中心管理,人事关系由县人才交流中心实行人事代管。 3、聘用人员纳入事业编制管理,工资福利按国家有关政策执行。 远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远 安县 卫 生 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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