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东经济开发区位于合肥市东部,是经国家批准的省级开发区,现有企业300余家。开发区远期规划面积30平方公里,现建成区面积10平方公里,是合肥市“141”城市发展战略的东部新城核心区。为进一步加速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工程领域技术队伍力量,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到开发区任职,公告如下:
一、招聘数量、对象和条件
1、招聘数量
我区2011年招聘到开发区管委会任职的专业技术人才总数为6名。
2、招聘对象
(1)30周岁以下(1981年元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国家教育部门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的应(历)届毕业生,有实际工作经验者优先。
(2)具有良好的品行,具备室外工作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本人自愿且具备招聘条件的、有志参与开发区建设与发展者,可在4月6日至4月12日到肥东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工委办公室报名。(肥东经济开发区金阳路10号,乘38、39路车到肥东二中下)
3、 招聘的基本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作风踏实,吃苦耐劳,组织纪律观念强。
(2)公道正派、廉洁自律、具有胜任本职工作的技能。
(3)身体心理健康。
二、聘用性质
招聘人员实行编外聘用,企业化用工,对聘用人员实行劳动合同管理。
三、招聘任职岗位
1、招聘岗位
(1)开发区规划建设局工作人员3名。要求土木工程(工业与民用建筑)或市政道路专业2名,规划专业1名。
(2)开发区市政建设公司工作人员2名。要求土木工程或市政(建设)专业毕业。
(3)开发区市容(执法)局工作人员1名,要求园林专业毕业。
(4)招考职位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不足1:3的,将减少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名额。
2、本次招聘人员在开发区工作期限一般为2年。合同期满后,经组织考核合格、本人自愿的,可继续聘任;不再续聘的,可自主择业。
四、待遇和保障政策
招聘人员享受以下待遇:
(1)给予工作和生活补贴,由开发区财政分局按月统一打卡发放。每月基本工资 1800 元,根据工作成效考核后发放绩效工资。
(2)在开发区任职期间,开发区负责为其办理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医疗保险和人身意外伤害商业保险,直至聘期结束。
五、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个人报名、资格审查、组织考试、考察、体检、公示、聘用、培训上岗等程序进行。具体步骤如下:
1、组织报名
报名时,需携带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或学历、学位证明、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或户籍证明、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近期1寸同底免冠照片3张,并填写《肥东经济开发区2011年选拔专业技术人才到区任职报名登记表》。
2、资格审查
报名时,开发区工委办负责审查年龄、学历、政治面貌、个人意愿等情况。
3、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办法,考试总成绩为100分。其中笔试、面试成绩分别占总成绩的60%和40%,考试时间将在肥东经济开发区网站(ww***.cn[点击查看])上公布,考生需在4月15日前登录该网站查询,并按要求到我区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1)笔试。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总分为100分,科目为《专业知识》,主要为所报岗位专业知识。
(2)根据笔试成绩,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成绩相同的,相同分数人员将一并进入面试)。面试时间将在肥东经济开发区网站上公布,请考生在4月25日前,登录该网站查询。
(3)面试。面试为结构化面试,满分为100分,现场宣布面试成绩(保留至小数点后2位)。因故不能按时参加面试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所空名额不再递补。
4、体检。根据笔试、面试成绩(6:4比例合成),根据报考职位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如最后一名有多名考生成绩相同,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5、考察。开发区工委办将会同相关部门,对拟聘任人员进行组织考察,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聘用:
(1)经审查有严重违法行为,受到刑事处罚的;
(2)经体检不符合要求的;
(3)经核实违反考试、考核纪律,弄虚作假的;
(4)不符合招聘资格的。
6、公示。根据考察和体检情况确定待聘用人员,将在开发区网站上进行公示。
7、培训上岗。招聘人员实行劳动合同管理,一律不入编制。招聘人员上岗前进行集中培训。按《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开发区管委会与招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办理任职手续。
咨询电话:0551-7790362 联系人:王敏、 谢雯
邮箱:xqgwb@
报名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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肥东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11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