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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满足我区教育系统对教学人员的需求,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我区2011年继续集中公开招聘教师。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公开招聘的对象
(一)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2011年应届毕业生(含已办理暂缓就业协议的2009、2010年毕业的往届生),非师范的 (二)具有广州市户籍(不含增城市、从化市,下同)并已取得教师资格证的社会人员(不含番禺区公办教师,下同)。
(三)现职骨干教师(不含番禺区公办教师,下同)。
二、拟招聘的岗位、专业及人数
本次拟招聘各类专业技术十至十二级岗位(见习期后未评聘专业技术职务的应届毕业生,有博士学位的暂定为专业技术十级岗位;硕士学位的暂定为专业技术十一级岗位;有本科学历并有学士学位的暂定为专业技术十二级岗位;待取得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后,若有岗位空缺的,经竞聘后可聘用到相应的岗位。有专业技术职务的,暂定为十二级岗位,录用后所在单位有其它专业技术岗位空缺的,符合条件者可经竞聘后聘用到相应的岗位)的人员(教师)共约161名,详见《2011年广州市番禺区教育系统集中公开招聘教师职位情况表一》(附件1)和《2011年广州市番禺区教育系统集中公开招聘教师职位情况表二》(附件2), 两表中所列各学科职位数仅为初步计划需求数,实际招聘人数将根据番禺区编委办核定的编制数和全区教师的调配情况,在笔试后由番禺区教育局作适当调整后确定。岗位表下载: ww***.cn[点击查看]
三、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 2. 3. 4. 5. 6. 7. (二)各类应聘人员的具体资格条件。
应聘者除具备上述基本条件外,同时还须符合下列相应的资格条件:
1.应届毕业生
(1)所学专业必须与应聘的职位相一致。
(2)必须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或以上学历,同时具有学士或以上学位,且符合下列年龄条件:
①博士研究生,年龄在45周岁以下。
②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其中,广州市生源(不含增城、从化,下同)或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在40周岁以下。
③本科学历并有学士学位,年龄在35周岁以下。
(3) (4)应聘高中语文、数学、英语的应届毕业生必须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研究生或以上学历,并具有硕士或以上学位。
(5)非广州市生源的已婚应届毕业生(符合年龄条件,具有研究生学历、硕士或以上学位及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或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除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A.其配偶应有广州市户籍。
B. (6)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名时距毕业时间不超过1年的视为应届毕业生。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并有我驻外使领馆开具的有关证明材料且符合职位条件要求。
2.具有广州市户籍并已取得教师资格证的社会人员
(1)所学专业 (2) (3)必须具有本科或以上学历,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具有本科学历,年龄在35周岁以下 ②具有研究生学历或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年龄在40周岁以下。
③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年龄在45周岁以下。
上述具有广州市户籍并已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应聘者应聘的岗位须符合国务院颁布的《教师资格条例》第五条的规定。
3.现职骨干教师
(1)所学专业 (2)必须具有本科或以上学历,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年龄在40周岁以下(具有广州市户籍的,45周岁以下)。
②具有国民教育序列研究生学历,并有硕士或以上学位和中级或以上专业技术资格,年龄在40周岁以下(具有广州市户籍,且具有研究生学历和中级或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45周岁以下)。
③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或以上学历并具有学士或以上学位,或具有本科(其大专必须是普通高等教育)或以上学历并具有中级或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在35周岁以下(具有广州市户籍,且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40周岁以下)。非广州市户籍的已婚应聘者,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A. B. 若应聘者报名时符合条件,但至办理调动手续前因婚姻状况改变而导致不符合广州市人口准入条件的后果自负。
(3)除上述年龄、学历、职称、户籍等条件外,同时还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①在区(县)级达标以上学校任教研组组长或级长、主任、校长2年以上。
②在区(县)级达标以上学校任班主任、专任教师5年以上,且担任毕业班工作或教育业绩优秀(学生平均成绩在同级前三分之一区间)。
③近5年曾获得区(县)级以上优秀教师(教育工作者)称号。
④属于区(县)级以上骨干教师或名教师培养对象、学科带头人。
⑤近5年有获地市级以上奖励的教育教学论文2篇以上,或辅导学生获地市级以上学科竞赛奖励。
符合上述条件且有特级教师、全国模范教师、全国劳动模范等称号的教师优先聘用。
(三) (四)以上各项条件及要求,在《2011年广州市番禺区教育系统集中公开招聘教师职位情况表一》和《2011年广州市番禺区教育系统集中公开招聘教师职位情况表二》中有特别注明的除外。
四、获聘者待遇和管理
(一)获聘者根据受聘岗位及专业技术职务,享受番禺区同职级现职公办教师的待遇。
(二)按照广州市和番禺区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的有关规定管理。
五、公开招聘的程序
(一)报名。
报名方式:采取集中现场报名方式进行(可委托他人报名)。每人仅限按《2011年广州市番禺区教育系统集中公开招聘教师职位情况表一》和《2011年广州市番禺区教育系统集中公开招聘教师职位情况表二》的分类报其中一类学校的一个学科(岗位)。
1. 现职骨干教师和具有广州市户籍并已取得教师资格证的社会人员 2. 3. 4. 5. (二)笔试。
参加笔试者于2011年4月30日(星期六)下午2:00时至2011年5月2日(星期一)上午12:00时通过番禺人才网或番禺教育信息网自行打印准考证。
1.现职骨干教师中具有中级或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者可免笔试直接进入资格审查和双向选择见面会(免笔试人员所修学的专业和专业技术资格必须与应聘的职位相对应)。
2. 3. 4. 具有广州市户籍已取得教师资格证的社会人员归入应届毕业生一类,应聘应届毕业生的职位,笔试、专业技能测试和面试成绩与应届毕业生一同排序。
5.笔试的有关规定于笔试前在番禺教育信息网上公布。笔试成绩按类别、分学科(音乐、美术、体育除外)从高到低排序,并按拟招聘职位数1:2的比例确定进入现场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如遇报考人数不足等特殊情况,经区教育局同意,可将入围比例降低或相应减少招聘人数)。笔试成绩将于2011年5月11日左右在番禺教育信息网上公布,考生可输入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号码查询。进入现场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将于2011年5月12日左右同时在番禺教育信息网上公布。
报名要求:提供《2011年广州市番禺区教育系统集中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应聘人员必须在“本人承诺”栏中亲笔签名)1份。
报名地点:广州市番禺区广播电视大学(广州市番禺区桥南街顺宁路)。
报名时间:2011年4月26日—28日,每天上午9:00—12:00时,下午2:30—5:30时(其中28日下午4:00时截至报名),受理应聘人员的报名的同时进行资格初审。
须在填写报名表时,须在备注栏中注明档案所在单位名称、详细地址和邮政编码。
网上登记:各应聘人员必须在番禺人才网或番禺教育信息网利用报名信息登记平台登记个人信息并打印《2011年广州市番禺区教育系统集中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一式2份),具体操作方法见“平台使用帮助”。平台开放时间从2011年4月15日(星期五)上午9:00时至2011年4月25日(星期一)中午12:00时。
通讯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市桥清河东路319号番禺区政府办公中心东副楼408、409室
邮政编码:511400
联系电话:84641671、84641661
联 系 人:陈燕斌、黎培南
投诉电话:84641683、84641671 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招聘单位可视实际情况在参加面试且成绩在60分及以上人员中,按面试成绩高低依次替补。
拟聘用人员名单确定后,在番禺区政府门户网站(ww***.cn[点击查看])、番禺区人事网(http: //)、番禺教育信息网公示7个工作日。
根据应聘者面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核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